「新時代典型」沈軍:生命之燈因熱情而點燃,生命之舟因拼搏而前行

「新時代典型」沈軍:生命之燈因熱情而點燃,生命之舟因拼搏而前行

「新時代典型」沈軍:生命之燈因熱情而點燃,生命之舟因拼搏而前行

沈軍

上海錦維律師事務所主任

個人宣言:生命之燈因熱情而點燃,生命之舟因拼搏而前行。

沈軍,現任上海錦維律師事務所主任,他在區司法局的直接領導下帶領全所律師艱苦創業,團結一致,刻苦鑽研業務,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義和權威做了大量的工作。

從2014年開始區局大力推進“村村有律師、事事依法行”工作,沈軍同志即率先與相關村居建立了法律顧問關係,同時建立上海錦維律師事務所漕涇鎮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每週三上午領導信訪接待日當天,帶領所內律師準時值班。

「新時代典型」沈軍:生命之燈因熱情而點燃,生命之舟因拼搏而前行

漕涇鎮東海村五組牧場1000平米30間房屋於1990年1月起被村民幹某佔用養豬,20多年來並未支付房屋使用費。2013年8月,東海村依照金山區政府有關規定開始依法整治不規範畜禽養殖,要求幹某搬離牧場,一年多來仍然協商未果。2015年3月,東海村請律師介入提起訴訟,在訴前調解階段,雙方達成協議,4月30日前先搬離南面第一排,5月20日前全部搬離,金山區法院製作了調解協議書,協議已全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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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助力基層社會治理,沈軍同志為經濟困難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老人寫遺囑、及協議見證,並經常為村居黨建聚心堂法律服務點義務開展法律培訓。漕涇鎮建國村夏某的丈夫年老體弱,須多次就醫。夏某夫婦享受農保,無力承擔醫藥費。夏某生有二子一女,女兒已出嫁,兩個兒子拒絕履行贍養義務,不肯承擔醫藥費,多次調解也未成功。律師協助夏某申請並代理了法律援助,最終為夏某夫婦爭取到每年3000元的贍養費,兩人的醫藥費自付部分也由兩個兒子承擔。不少村(居)幹部群眾表示,有了自沈軍擔任法律顧問後,村(居)幹部提高了依法辦事意識和能力,不少糾紛在基層就得到化解。同時,村(居)民增強了法治意識,知道“遇事找律師”,依法維權的方式和渠道變得豐富,信訪和調解的也就少了。

沈軍律師還積極參加金山工業區的信訪接待,從第三方角度為信訪百姓提供政策及法律的解釋,化解信訪矛盾。近幾年來,沈軍律師參加信訪接待100餘次。沈軍律師帶領律所律師和工作人員,在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為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 來源:市司法局政治部(編輯:黃澍)
  • 法治上海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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