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法院“獵賴行動” 司法拘留強執行 戲精老賴終服軟

6月份以來,鳳凰法院執行幹警們以飽滿的工作熱情投入到“獵賴行動”中,不斷加大執行力度,重拳出擊,圍堵“老賴”。

被戴上手銬後,低頭急還錢

龍某某與龍某撫養費糾紛一案,被執行人龍某一直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申請執行人龍某某向鳳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於2018年5月7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龍某寫下保證書,承諾一個月內支付5萬元撫養費。6月11日,約定的還款期限已過,被執行人以沒有錢為理由拒不履行,任憑執行幹警怎麼勸說,仍反覆稱沒錢還,並當著執行幹警的面演起了打無數個電話卻無人願借錢給他的戲碼。在執行人員多次勸說無效後,執行法官決定對其採取拘留15日的措施。

“我這輩子都沒有戴過手銬,也不想因為撫養費這點小事坐牢,我再打電話借點錢,求求你們把我放了吧。”剛戴上手銬,被執行人的態度就軟了下來,開始向執行法官求情,立馬又撥通了一位朋友的電話。一小時後,被執行人的朋友將2萬元交到法院。被執行人承諾餘下款項將於月底前支付完畢,執行法官隨即出具解除拘留手續。

屢屢失信,司法拘留沒商量

對數次寫下承諾書卻言而無信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執行幹警也絕不留情。曹某某與龍某某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龍某某分別於5月30日及6月4日作出履行承諾,然而“拖延術”卻一再上演。6月11日,本應於上午9點趕到鳳凰法院兌現承諾的被執行人,12點才到,並稱手頭沒錢,已經叫朋友送兩萬元過來。等到下午兩點,被執行人仍未能成功兌現。執行幹警隨即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將其送往拘留所。

晚上9點,被執行人的朋友終於送來兩萬元執行兌現款,而經歷被拘留的被執行人也終於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小額貨款拒不還,見到手銬立馬支付

拘留“老賴”只是一種執行手段,執行才是目的,鳳凰法院強力化解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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