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梅县区迅速落实两宗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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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了两宗群众反映问题。据群众反映,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危害环境,以及违反化工企业选址规定等问题。6月19日上午,梅县区有关部门立刻到现场开展调处工作。

「聚焦」梅县区迅速落实两宗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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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群众投诉,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违反国家选址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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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启忠组织环保、安监、经信、水务、住建、畜牧、园区办和白渡镇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来到现场,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座谈、查阅资料、现场取样监测、检查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和排污口等,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和督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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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企业选址在划定的危险化学品专区,厂区周边区域都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高锰酸钠生产线已验收,生产正常,高锰酸钾生产线正在调试中。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转正常,高锰酸钠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氟硅酸钾渣为一般性固体废物,目前尚未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情况。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纳污水体进行了取样监测。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也将跟进整改,做好边督边改工作。

该企业也表示,接下来会针对有关情况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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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佳佳 夏宪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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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发布

梅县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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