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发布11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 服务不到位可举报

6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即日起,群众和企业办理5类113项清单内事项,诸如户政、车管、驾管、普通护照、特种行业、民爆物品、互联网管理等业务,在所需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

第一批事项清单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多种类事项,具体包括68项治安管理类、27项交通管理类、12项出入境管理类、4项网络安全管理类、2项禁毒许可类等113项办理事项,内容涵盖了户政、车管、驾管、普通护照、特种行业、民爆物品、互联网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内容,可满足民众多方面的需求。

云南省公安厅将通过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警邮合作”等方式拓宽办事渠道实现“最多跑一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即办即取;群众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办结寄送,群众到窗口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给群众。

云南警方发布11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 服务不到位可举报

云南警方发布11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 服务不到位可举报

新闻链接

热点问题解答

问:最多跑一次怎样界定?是其中某个环节只跑一次,还是整件事办完只跑一次?

答:“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企业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这就意味着群众、企业办理113项当中的某一事项,只要通过清单明确的实现方式,按照办事指南规定的流程和提交所需的材料,就可以做到最多只到公安机关一次即可办完该件事项。

问:113条涉及面广,群众在哪里可以查询到需要的条目?具体的办理流程在哪里咨询?

问:113条中,有很多是即办即取,也有窗口办理后寄送,如果办事群众材料不齐全,是不是就得跑两次?

答:“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宗旨是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从而让群众少跑腿。对于办事材料齐全的群众,警方承诺“最多跑一次”,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正在逐步推行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等模式,探索推进相关管理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提升窗口服务和档案信息化、网上与网下融合办理业务等方式,进一步减免书面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群众来回跑腿次数,提升服务群众效果,更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问:113条中,有一条是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这条作何理解?

答: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管控不当会使其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造毒品。因此,国家法律规定,申请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审批。为方便有关企业购买此类化学品,警方推出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下载打印许可证的办理模式,用最快的方式完成审批流程,避免企业来回跑路。

问:113条中,简化手续比较多的有哪些?或者说哪些事项同以前相比手续简化最多?

答:这次113条“最多跑一次”措施中,治安部门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出了76条具体措施,受惠群众覆盖面和证件简化力度都非常大。制度创新方面,比如办理购房落户,原来必须要群众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现在,提供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或者二手房交易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对房屋合法拥有的材料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技术创新方面,以前在我省办理跨县户口迁移,需要备齐相关材料并到派出所窗口现场提交后,等待五个工作日,方可再次到派出所窗口领取居民户口簿。现在群众可通过“云南公安网上户籍室”自行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即可直接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派出所窗口领取居民户口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