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时间,学生自行留教室发生意外事故,是谁的责任?

稻草人274621527

进入初高中阶段,很多学生都会找借口各种“逃避”体育课,特别是很多女孩子,在来月经时更是连课间操都不愿意去。男孩子会找各种借口,在班级瞎混混。

教书这么多年,没遇到过在体育课留在班级的学生出事的,只遇到过体育课踢足球摔断胳膊和腿的,但是学生的家长都是自己带着孩子去看病,并没有找学校什么麻烦,也没有找体育老师的麻烦,遇到过某个学生在高二时摔断过胳膊,高三踢足球又摔断了腿,悲催的成为体育老师每次足球课之前的“负面典型”。

我觉得老师没必要“战战兢兢”,用通俗的话说,真要是点背,喝凉水都塞牙。你去班级请那些想要逃课的学生,在操场的学生咋办,要是打起来呢?在河边溜达呢(学校的景观湖之类的)?

做自己该做的,比如有学生在班级,要请假,请他们给出请假条,班主任签字的。再请体委到班级去请他们到操场,一般班级都是有监控录像的,遇到事情有监控为证。但是如果你真的遇上那种“不讲理”的家长,也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十多年过去了,只遇上个把各种不讲理的家长,其余的家长就算是面子上的客气,对老师也是客客气气的。就连那个踢足球摔断过胳膊和腿的男孩家长,虽然在内心问候过老师的祖宗十八代,但是最起码面子上也是礼貌而克制的。


九斗学生心理

在中国的各级各类学校里,体育课时间,学生自行留在教室里,结果,发生意外事故,这种事情还是时有发生。我们,无论是校方教师,还是学生家庭,虽然都在极力避免,也特别不希望发生任何形式的事故,可是一旦类似的事故发生了,又有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是校方还是学生家长、还有社会大众,都一定会要求追究责任的,问题的核心就在这里,在这种特殊的情境之下,到底谁,才是主要的责任人呢?

一般来讲,从学校的内部管理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位任课教师,在他执行教学任务的开始和过程中、结束时,都必须对他所任教班级的每一个学生的实际上课出勤请假等情况,要有足够明确的掌握,这是每一位任课教师的一个学生管理职责。

我们都知道,任何学校的任何一位任课教师,在他上课的过程中,他是有双重的职责,或者是有双重的任务的:一方面必须在自己的课堂之上,在自己的教学时间里,在自己规定的教学时间里必须管理好学生;另一方面才是在自己的课堂之上,在自己的教学时间里,必须教育好学生,必须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让学生掌握一节课必须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任何一位合格的教师,都知道,要想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要想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对于学生,在课堂之上的,严格认真,全面彻底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说,一位优秀的教师,首先就必须是一位优秀的学生管理者。而任何一位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对于学生的管理,关心爱护,仔细认真是必不可少的,这相比较,老师管理学生中的严格,那要重要的多。

通过上面这个例子,我想告诉大家的就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固然他知识渊博,学富五车是重要的,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他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高度的责任心、对于学生的同情心和爱心则更为的重要!

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一名体育老师在他的教学过程中,在他的课堂上,在他规定的教学时间里,有同学未经请假,未经老师许可,未经班主任批准,无故缺席,而这位任课老师却并没有追究,并没有管这学生到哪里去了?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这实际上就已经明确的告诉了我们这位老师,有他失职的地方。任何一位老师,他是有管理职责的,有管理学生的职责的,而他对着他课堂上,有学生无故不来上课,不闻不问,没有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或者是没有采取任何应该采取的措施,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职的行为!

其实在学校里,学生私自不来上课或者学生未经请假去做自己的私事的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存在的。关键是,当时的任课教师,那么第一个发现这个问题的老师,就必须首先要打电话或者派学生或者自己亲自,去寻找学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搞清楚,这个学生到底处于何地,在做什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这样去做的?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学校的操场上,有一大片岩石堆,严格说是石料堆,我经常在中午会找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睡午觉,所以那时候我发生的事故主要就是下午第一节课上课的铃响了以后老师会派班上的同学,来操场找我,远远的就是一嗓子,“再别睡觉了,上课了!”我们在以后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每个老师都有职责,督促学生按时来上课,不要迟到,不要早退,有一切事情,都帮着他们去,解决。

当然,学生私自,未经请假就不来上课,就不去上体育课,自己私自躲在教室里,结果发生了意外事故,按理来说,学生自己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管学生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学生一旦进入学校,学校就有监护的职责,而学校的监护职责,其实就是分摊在每一个任课教师的身上的,每位任课教师都必须管好自己课堂上的学生,也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够最后,能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谈论学生自己的责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是没有必要的,也不符合社会常规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认知!

不过有一个问题啊,我想谈一点我个人的看法,那就是,这种意外事故的责任,虽然是在任课教师一方,虽然是在学校一方,但是如何处理任课教师,如何让学校承担责任,在我看来,现在的处理方式太过于偏颇,太过于严重。一般而言,处理方式不外乎就是两种:任课教师开除公职、学校花钱赔偿学生家庭损失。对于学校花钱赔偿家庭损失,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因为现在还有校方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呢,也可以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对于任课教师开除公职,这样的做法,我个人认为,确实有些过激过分过头,过于严重了,过于严厉了!一个学校老师,辛辛苦苦半辈子,无权无势,只能埋头苦干,弄一个公职也很不容易。就我认识的许许多多的老师,有许多人都是,乡村里出生的,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才当了一个学校老师,着实不易。有些老师的家庭生活状况,并不是非常理想,许多家庭都是这个老师,是家庭的,主要的劳动力,教师的工资有的时候就是这个家庭,最主要的经济收入,一旦失去公职,许多老师家庭,生活都成问题。还有一些老师岁数大了,已经快到退休的年龄了,结果出了这样一个意外事故,一下子开除公职,其实也非常的不公平,让人感到悲哀。还有从本质上来讲,学生未经老师批准,私自滞留在教室,没有去操场上体育课,结果发生意外事故,就任课教师来说,也是无心之失,不是有意为之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这种无心之失其实是普遍存在的,关键是,没有发生意外事故,大家也都不以为意,一旦发生了意外事故,那么这个老师,特别是这个,当时的任课老师可就倒了霉了,他就有可能被清除出人民教师的队伍,关于这一点的,我个人认为处理的还是,有些偏重的,也就是说我们光顾了去,嗯,保护学生和学生家庭的权益,却没有人能出面来保护任课教师的个人权益,任课教师的个人权益呢,是处于无人关心,无人保护,无人关注的状态。现在的社会上还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媒体上经常出现,一些丑化教育,丑化教师,丑化了学校的一些言论,这种言论长期被广泛的传播,导致大家对于教师的社会形象发生了明显的贬低丑化矮化的倾向,这种倾向呢,也使得一旦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情,整个社会的舆论都会把矛头直接针对,老师,或者学校,或者是校长,事实上近年来,学校和老师呢,被丑化的相当严重,教师的权益自然就没有人敢去,维护和保障了,即使是,教师的上级管理部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大多也是一旦出事,就赶紧的找一个老师做个替罪羊,处理两事,以尽快平息舆论的纷争!我觉得这也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这个社会,这个教育行政机关应该给老师,一定的个人权益的保障!

所以就我个人的看法,以及我多年在学校工作的经历,我认为,在体育课上,有学生,私自不去上课,留在教室里,结果发生了意外事故,责任主要还要归咎于任课教师和学校,应该说任课教师和学校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和责任义务!


历史爱好者陈木

学生在体育课时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难免,至于大小,视工作到位情况而定。

将学生安全工作置于一切工作之首,这已是所有学校的共识。用某些学校领导的话讲,"教学成绩差点无所谓,学生安全工作出不得半点差池。"

当下的老师们(特别是班主任),时常感叹"教师难当"、“教师职业有风险"等,足见教师对学生的那份责任有多重大。



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相比,在学生安全工作管理上,尤其显得难度更大,风险更多,责任更重。

首先,体育课教学的阵地除了教室外,更主要还有室外运动场,而且两者之间存在一定距离。教师没有分身术,只能依靠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

其次,体育课教学内容,本身具有一定安全风险。要完全避免意外安全事故,几乎不可能。为尽量减少教师责任风险,做到依纲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尤为关键

回到题主问题——

体育室外课,个别学生偷懒,躲在教室。因学生“脱群”而失管,结果导致学生在教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体育老师难逃其责,无论大小,都会感觉“冤屈"。但没办法,这节课时间段内,管理好每一位学生的教学与安全,就是老师的职责。

保证体育课完全不出一点意外事故,任何人做不到。但作为体育老师,完全可以通过自已细仔周全的管理工作,把事故责任降低到最小,甚至免除。



二点建议:

1、要求全体学生必须统一行动,且一切行动听指挥。比如,室外体育课,所有学生必须进入运动场地,因特殊原因不能活动的,可在旁边休息,但决不能离开教师视线或可管控范围外。如果教室也出不了的"患病"学生必须写出请假条,通知班主任或医务室就医。

2、体育课教学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规定,切忌超纲开展活动。并且在实施教学全过程中,应遵循教材及学校相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切忌抱有侥幸心理,自以为是。

总之,体育教学有安全风险。但老师也不必过于紧张或担心。只要工作到位了,即使有责任,也不会太大,甚至可以免除。


三味聊心屋

体育课在中小学阶段已经是必修课之一,不上体育课其实和不上语数外的课程一样,属于学生旷课的行为,如果没有身体上的特殊原因,老师还是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和学生家长进行沟通,或者在班主任的协助下,让学生完成体育课堂的学习。


但是很多家长和学生似乎就有一种误区,觉得语数外这些主课才是需要重视的,而体育只是副课,上和不上都无所谓,所以才出现和家长沟通无效的情况。

要想让大家把体育课重视起来,学校和老师务必把体育课的重要性向家长和学生进行普及,特别是体育已经成为中小学一门必考内容,体育成绩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学生的考学成绩,这样家长们就会格外重视起来。

培养孩子爱好体育运动的习惯,最终目的是增强体质、让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虽然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却不会引起重视。就像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是还是有人乐此不疲一样。所以务必把体育课的重要性与社会利益挂钩,才能有效吧。

看到老师提出责任的问题,内心总有种说不出的不舒服的感觉,一方面深刻体会到老师的不易之处,一方面也为不良社会风气感到不安和难过。

作为老师,担心学生不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出了事是否需要负责任的问题,很理解你的担心,毕竟有太多的负面新闻反应了某些家长的无理行为,但是个人觉得老师也没有必要过分担心此事,毕竟不讲道理的家长只是少数,而老师更重要的任务是解决学生上体育课的问题。

再说如果要完全摆脱责任的困扰,其实是件很难的事情,比如课堂上学生的跑跳或其他任何运动都有可能导致某些伤痛。真的要去担心责任的问题,老师就难以再做老师,教学活动就无法进行。所以希望在教育的领域,老师可以大大方方地实施教学活动,而不是瞻前怕后,当然这肯定离不开全社会对老师工作的支持。


家庭教育辅导中心

这个问题应该没有争议,老师上课期间应该将所有的学生都纳入教学范围。学生体育课期间自行溜进教室发生意外,是老师监管不力所致,应该承担责任。



但现实是体育课管理的确有点难,有些学生借各种理由请假,比如肚子疼,不舒服,感冒等,让人防不胜防,体育课大多在户外上课,个别学生借口不舒服老师不可能让他到还站在操场边吧,躲在教室里出了事,也是体育老师料想不及的。

至于是谁的责任,体育老师是绝对跑不掉的。事情小,挨顿批评就够了;倘若事情大了,老师就可能要挨处分赔钱了。当然,事情大了,学校也难逃干系,学校校长可能也会受处分,还要赔钱。



老师难当,体育老师也难当,操场教室不可能两头兼顾到,出了事被批评,被处分都是应该,谁叫你干这个事情呢。校长都受处分了,学校都赔钱了,体育老师受点委屈也应该。你说呢


文轩阁

这个问题很简单,上课点名,课中点名,下课点名,点名发现谁不在,先记录好,然后让班长或者课代表到教室去找找,总之该做到的要做到,而且发现一次就让学生写检查,严肃处理,保留“案底”。其他教师上课可以不用这样,但室外上课一定要。学生的这种行为就是旷课,你旷课了你说说服主要责任?

为什么有了法律条款,有了客观事实,却还要律师?那就是看从什么角度解释,老师要学会保护自己,尽责留痕,很重要。真出现意外,对于处理意见,如果对自己不利,也不能听之任之,不是家长闹了就该加重处罚,拿出你的管理记录,走法律程序。


勋勋72483106

这要看看具体情况是怎样,不过最终结果都会是老师和学校败诉。

第一,老师是否知道学生请了假留在课室;

第二,老师是否已经把这个情况做好记录或者告知班主任和行政;

第三,在发生意外的时候,有没有安排同学陪伴,老师有没有及时到场处理;

第四,发生意外有没有第一时间送医,有没有延误病情;

第五,发生意外有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

以上这些基本的步骤如果都做了,罪名可能会稍为减轻一点点,不过学校和老师在现在的制度下仍然会担负最主要的责任。

大约十多年前,有一名学生在某小学音乐课下课期间自己走捷径回课室,下楼梯时从扶手向下滑,失手从四楼掉到地面,颅骨受伤要切除。后来其父母告学校得手,学校赔了29万。全镇所有学校马上把护栏加高到一点米。不过这作用不大,再发生同类事,学校仍然逃不掉,只是报告上多写一行字说自己做足了功夫。


君子19920306

第一,是谁留的,就是谁的责任。第二,学校和班主任是脱不了干系的。因为学生在校内发生问题,家长第一时间就找学校和班主任。哪怕跟他们无关,比如随你学生自己摔伤了,或者跟同学大闹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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