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鬧,不要給“性騷擾”穿上玩笑的外衣!

婚鬧,不要給“性騷擾”穿上玩笑的外衣!

本以為赴的是一場浪漫婚禮

結果卻是大型“性騷擾”現場

結婚本是一件喜慶的事,但一些大尺度的“玩笑”,讓喜慶的婚禮最終淪為一場鬧劇,甚至是悲劇。頂著結婚風俗的帽子,上演著低俗婚鬧的劇情,近些年是屢見不鮮。

常言道人生兩大幸事:一是高中狀元,另一件事就是洞房花燭。從我們中國的相關歷史來看,每到有婚事的舉行,“鬧洞房”就會伴隨出現,而這一行為在當時被看作一種喜慶的象徵。鬧洞房是中國傳統婚俗,最早出現於先秦時期 。古人鬧洞房,取辟邪驅惡之意,又有融洽新人關係,表達賓客祝福之願。

而隨著時代的發展,這樣的婚俗也被繼承下來。其實,如果是好的傳統文化習俗,繼承下來是對於我們傳統文化的負責。但是,這個婚俗也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摻雜了別的味道。

就在前幾天,西安一女子參加親戚的婚禮,被男方接親的兩個小夥兒直接摔昏在地。除了當時正拍視頻的妹妹目睹全過程,在場他人竟無一人察覺,玩興正盛。無獨有偶,就在前幾天,一段“公公醉酒後婚禮現場強吻兒媳”的視頻被廣泛傳播,事件引發社會輿論熱潮,當地5部門聯合發佈《文明婚禮、抵制低俗倡議書》,呼籲抵制低俗鬧婚,倡導文明婚禮,方才平息浪潮。

婚鬧,不要給“性騷擾”穿上玩笑的外衣!

婚禮對於新人來說是終身大事,很多人一生當中就只有一次婚禮,這是必須值得重視的。宴請賓朋,再增加一點喜慶氣氛,整個場面顯得更加熱鬧,新郎新娘的朋友們適當開開新人們的玩笑,這自然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這個玩笑得適當,不能過頭。像是那種對新人和伴郎伴娘們口出汙言穢語,甚至上下其手揩油佔便宜的這種行為,那和流氓有什麼兩樣?就算其人和新人關係夠鐵,平時隨便慣了各種髒話痞話都能任意說,可這也是要分場合的。

事實上,鬧婚者大多是底層男性,文化水平不高,自身素質可想而知。由於本身對性道德毫無概念,當他們有機會“合情合理”地從凌辱女性取樂時,豈會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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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陝西出現一則令人咋舌的婚鬧視頻。視頻雖不長,但可以看到數名男子嬉笑著抓住一名身著禮裙的女孩。男子們將女孩的四肢將抬起,放在一輛陝C牌照的轎車上。在眾人混亂的拉扯中,女孩的裙子被掀開至腰部以上,甚至有人趁此用手拍打女孩的臀部。視頻中,這位女孩面對數名壯漢幾無還手之力,並因為走光而不停掙扎著,但幾名男子仍無放手之意,還繼續嬉笑著,現場場面實在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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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奇葩的婚鬧,著實讓人開了眼界。2017年11月16日陝西的一場婚禮中,新郎被綁在圍欄上,旁婚鬧者用滅火器朝他噴射,還有人向他身上砸雞蛋,場面狼藉一片。而在西安東郊新築某村的婚禮上,新郎被人用膠帶纏在樹上。還有11月27日安康市的某婚禮,新郎身著黑絲,被綁在電線杆上,婚鬧者向他潑雞蛋、醬油、醋等混合的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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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架勢,新郎新娘沒多開心,看熱鬧的卻從來不嫌事大!拆屋卸門,搞的跟山大王下山搶小媳婦似的!

有一個詞叫過猶不及,意思是說,超過了這個度,那麼就跟沒做到位一樣,達不到效果。凡事有節有度,像這樣誇張的“婚鬧”,就超過了人們的道德底線,難免會引起諸多不快。

而結完婚連朋友都做不成的,不在少數。

民俗的形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要經過時間的檢驗,現代文明因素注入需要一定的時間。這也需要相關部門引導,學界深入民間,媒體的宣傳和老百姓認同,各個方面共同努力,結合新的生活方式,不斷探索和打磨被大家認可的婚禮禮俗。

婚鬧一不小心就變成了猥褻婦女,這其中多少無意識,多少蓄意為之,又有誰能說的清。

民俗不是陋俗,惡俗更非風俗,“婚鬧”陋俗與鄉風文明格格不入。而有效制止“婚鬧”陋俗,必須得用良方猛藥。

去年的婚鬧事件,“西安”、“男子”、“猥褻”、“伴娘”、“婚鬧”等詞成為該事件微博傳播過程中的核心詞。通過“強行”、“摸胸”、“脫衣”、“低俗”、“鬧婚”、“風俗”等熱詞,能看出事件的大體輪廓。此外,“網警”、“巡查執法”、“公安”、“呼籲”、“知情者”、“報警”、“提供”、“線索”等詞能看出當地警方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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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陝西婚鬧在網絡上刷了屏,知名度極速上升,可這樣的名聲又有哪個陝西人想揹負呢?真是臊紅了臉。

而婚鬧不止發生在普通人的婚禮中,一些明星結婚也愛熱鬧熱鬧。

2016年,包貝爾婚禮上。當時,包貝爾、王祖藍等明星,在熱鬧中抬起了柳巖,就勢就要把她往泳池裡扔。我們可想而知,柳巖穿著那麼薄的衣服,如果往泳池裡一扔,那還不是想看到什麼都可以看到了嗎?而且在拉扯的過程中,柳巖的衣服險些會被扯掉,因此她不斷尖叫,而男明星們絲毫沒有放棄的意思。最後不是賈玲從中解圍,不然真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柳巖被“鬧伴娘”一事,一度讓“婚鬧”這個話題在網絡上炸開了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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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網友都覺得包貝爾和他的伴郎團做的太過分,隨後網上掀起了一陣罵戰。事後柳巖最先出來道了歉。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包貝爾和其他的伴郎才陸續發公關文道歉。

婚鬧,不要給“性騷擾”穿上玩笑的外衣!

當性騷擾披上了玩笑的外衣,為了維持某種人際關係,“拒絕”二字經常顯得那麼不合時宜。

喜氣洋溢的氛圍裡,持異見者往往會被戴上“破壞氛圍”的帽子,任何的反抗和不滿都成為了不解風情、掃興、玩不起,而當事人在這種從眾的壓力下,也不得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很多人都心知肚明,被“鬧”的伴娘受到的不僅是生理上摧殘,還有心理上的創傷。儘管時代在進步,人們越來越開放。但當眾被數人猥褻,不僅名譽被損,還丟掉了尊嚴,沒有人會不覺得羞恥。生理上的傷痛有痊癒的時候,但心理上的創傷將伴隨被害人的一生。

婚鬧,不要給“性騷擾”穿上玩笑的外衣!

很多逾越底線的婚鬧,往往已經觸及了法律。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再看看全國各地的婚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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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胸前被掛上寫有“因犯強姦罪判處徒刑一輩子”的文字,讓新娘大聲讀出來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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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新郎被扒掉外衣、捆住手腳,在伴郎團的合力下被扔進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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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新郎被扒得只剩一條內褲,親友團將其用膠帶綁在公交站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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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九江,新郎“男扮女裝”身穿紅色亮眼內衣褲,用兩隻蘋果扮“爆乳”,拉著板車接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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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濰坊市,新郎被眾人捆綁在了電線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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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許昌,新郎官被逼反串,身穿女性內衣進行鬧婚惡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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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新郎身穿紅內衣,在親友團指揮下,進行匍匐前進、潛水、游泳、翻滾等動作。

女性的身體從來都不是婚鬧的玩物!無論以何種藉口,違背當事人意願,對女性身體隨意侮辱,就是一種侵犯!

如今婚鬧儼然已經變了味,摻雜了太多低俗下流的惡俗趣味。伴隨現代社會的發展,很多過去所謂的習俗,已然不適應社會發展,淪為陋習。

婚鬧,不要給“性騷擾”穿上玩笑的外衣!

婚禮的主角是新人,他們的幸福未來,才是最受人關注的,不應該被“婚鬧”攪局,舉辦一場文明的婚禮,就是對新人最好的祝福。文明婚禮不僅給大家留下浪漫、美好的印象,也能夠提升婚禮的品位和質量,彰顯社會文明禮儀的進步,那些低俗醜陋的“婚鬧”行為,與時代發展格格不入,也早該被掃進角落裡,無需留戀。

婚鬧現場中,那些噁心的笑容,那些骯髒的畜爪,殊不知會對別人造成一生的陰影。從何時起,從何人起,婚禮,成了大型的性騷擾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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