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得再遠再久,也逃不脫追逃追贓的“天網”

國際追逃追贓成績單再次刷新,外逃17年的“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今日到案! 2018年6月22日,距紅通人員王頎歸案僅隔4天,“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回國投案。這是黨的十九大後第5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是國家監委成立後首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同時也是6月6日中央追逃辦對外發布包括賴明敏在內的50名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後的第2名投案外逃人員。一週之內再結碩果,是中央追逃辦及其成員單位堅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追逃追贓決策部署的積極成果,是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又一縮影。 資料顯示,中國銀行江門分行原行長賴明敏,因涉嫌貪汙罪於2001年8月逃至澳大利亞。掐指算來,他外逃時間長達17年,然而終究避免不了回國投案的結局。梳理53名到案“百名紅通人員”,外逃時間5年以上的就有29人,超過半數。其中,“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外逃13年,戴學民外逃14年,而賴明敏長達17年。外逃時間雖然長,但他們最終還是落網。這再次表明,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追逃追贓工作持續深入推進、不斷擴大成果,追逃追贓的高壓態勢顯現威力。從“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到“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從連續4年啟動“天網”行動,到連續2年公佈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黨中央追逃追贓決策部署堅定有力,追逃追贓行動不斷升級加碼,震懾效應持續放大,外逃腐敗分子註定逃無可逃。 今年3月頒佈實施的監察法,對反腐敗國際合作作出專章規定,明確了監察機關追逃追贓的職責,確立了監察機關追逃追贓案件主辦部門的地位。作為國家監委成立後首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歸案正是監察機關積極履行監察法賦予職責的成功實踐。在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下,廣東省紀委監委扛起追逃追贓的主辦責任,以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強化追逃追贓機構建設,成立追逃追贓專門部門,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協調動員公安、檢察、法院等各方面力量,多方施策、堅持不懈,成功促使賴明敏放棄幻想、回國投案。 賴明敏回國投案的同時,還主動退贓,成為既追逃又追贓的典型案例。數據顯示,我們堅持追逃追贓一起抓、對內對外同向發力,力求贓款在境內“藏不住、轉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累計追回贓款近百億元。今年4月啟動的“天網2018”,其中2個子行動都劍指追贓,由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牽頭開展預防和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由最高法會同最高檢牽頭開展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贓專項行動。賴明敏的主動退贓,得益於中央和地方追逃辦運用成功經驗,不斷加強追贓力度、深化追贓工作的不懈努力。 天涯海角,雖遠必追,雖久必追。外逃腐敗分子唯有認清形勢,放棄幻想,早日迷途知返,才是唯一出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鵑) 以上為廉廉看網絡廉政文摘閱讀所推薦內容,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廉廉看頭條號的觀點。如有意見建議,請私信留言,我們會及時處理。歡迎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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