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天註定
這是一個自我分裂的女孩。
這樣的女孩,一般自幼缺失父愛,或者曾經受到過父親的傷害。她們內心對於愛情,有著超越現實的幻想。也就是說,她們對於愛情的期待,完全不能夠通過現實的戀愛關係來滿足。所以,她們才會不停的更換戀愛對象。
這樣的女孩,一般很看重戀愛過程中的情感、精神體驗,對於性,一般是排斥與厭惡的。但是,恰恰是因為對性的排斥與厭惡,對內心性需求的否定與壓抑。導致她們對於性體驗,有著很混亂的評價。同樣,這種評價也會提現在她們的行為中,時而保守,時而放縱。
這樣的女孩是沒有能力經營一段現實的戀情的,所以,無論男方多麼優秀,多麼努力,最終,都會因無法滿足她們內心對於愛情的期待,而以分手告終。而每一次分手,都又會給她們的內心造成新的傷害,加重她們心理和行為的混亂。
當下,可能也只有一次系統的心理治療,才能夠幫助女孩找到真正的自我,從這種“惡性循環”中走出來。
姜丁粽子
說實話,我身邊也有這種女孩,當我聽到他男友口述的時候,我都震驚了,我真的納悶,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女孩?太不自愛了,真的渣,交的男友手指頭都數不過來了,已經經歷那麼多,難道她不知道有一些男生只是為了和她上床嗎?還是說,她自己故意而為之的?真的搞不懂啊。
我之前去駕校練車的時候,有一個女生談到自己的感情,我覺得她特別驕傲,她說她自己有5個男朋友,每一次都是她甩的別人,可能她真的認為這是一件很優越的事情吧,但在我看來,這樣的女的往往是不能碰的,太不懂潔身自愛了。換男友的速度真的快。
再說你這個問題,我覺得你做的對啊,別人又不愛你,而且生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她要打胎,你能陪她去,這已經說明你對她有感情了,只是她確實不是一個值得讓自己付出的女孩啊。
不必再糾結,就算你們最後在一起,她還是會給你戴綠帽子的,果斷離開,支持你。
小幸福的萌萌雷
其實,提問者和女朋友很適合。是天生一對。
有人認為提問者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不贊同。
人與人有所不同,這個世界才精彩紛呈。
先說兩點:
一是我與提問者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
結婚前,我曾經有過一個女朋友,已經快談婚論嫁了。她居然偷偷出軌,還以為我不知道【後來覺得,當初她是在騎驢找馬】。
我一不打她,二不罵她。就倆字——分手。
幾個星期後,她向我認錯,希望與我和好。我當然不同意。
半年後,她再找到我:痛哭流涕的說,希望我原諒她。她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以後一定做一個賢妻良母。她這半年吃了很多苦。現在知道,我對她是最好的了。(她這時,才發現,別人時驢,我才是馬)
我認真的說:事情都過去半年了,我已經不生她的氣了,算是原諒她了。但複合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兩個之間,已經失去了信任。如果將來結婚後,她下班回家晚一會兒,我就會胡思亂想。屆時,這能怪我小心眼兒嗎?我以前什麼時候懷疑過她?我們兩個將來如果結婚,註定不幸福。
後來她母親再給我打電話。求我原諒她女兒。我還是說了那番話,我們兩個之間已經失去了信任。我拒絕複合,是為了我和她將來都能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女朋友暗中偷腥,我不打她,不罵她,就是拒絕複合。這是孔子所言的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二是這個提問者的境界高。是老子的以德報怨。無怨無悔的,女朋友劈腿之後,再和他複合,他欣然接受。她女朋友在外地打工時,有兩個男朋友,在老家,還有個男朋友。還懷了別人的孩子。其實,這是一個時尚的概念——共享女友。
當然,我比較落伍。與提問者是完全不同的人。求同存異吧。
我建議,提問者與女朋友結婚,組成家庭。你女朋友也許不是最優秀的。卻是最適合你的。
你們兩個,就是中國版的阿甘與珍妮。你們的愛情故事畢竟像梁山伯與祝英臺一樣(當然,不是一類愛情),流傳千古。
楊朱學派
想起了一個段子:女友因為深愛我而為我墮胎,她溫柔的說:“不是你的孩子,我不生!”
題主,你女朋友做到了!
你還陪她去打胎,太仁慈了吧。對於這樣放蕩、濫交的女人,與之多言半句都枉然,直接拉黑,屏蔽好了。
從你的描述中,就能看出,這個女人明顯就是把你當作備胎、接盤俠。她在外面不斷結識男友,我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她的私生活到底有多混亂。後來和你見面沒幾天就和你發生關係,讓你接盤的意圖也太明顯了吧,而且也太濫交了吧!
關鍵是,她對你的態度還敢這麼囂張,顯然不把你當回事,或是從頭到尾都覺得你就是個接盤的。這也實在可惡!
對於這樣的女人,你幹嘛還要去理會她?貼錢買環保帽?難道你的愛就這麼不值錢嗎?
兄弟,你要把自己的愛留給愛自己的人,不要在這種渣女身上浪費時間了。再有,你應該慶幸自己沒娶她,不然只會禍及全家啊……
這些歷史要讀
可憐天下老實人,看圖找回自我。
影視線
你是收垃圾的們的嗎?
老煙兒槍
你這樣是非常錯誤的,那可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啊,你願意陪她去打胎就意味著你很愛你的女友,既然愛她就不該讓她受到傷害,你可知道女人打胎是存在絕孕風險的,萬一她以後生不了小孩,那種傷害可是一輩子的,你應該鼓勵女朋友把它生下來,並承諾和她一起扶養這個小孩,讓她能安心待產,等40周之後安靜走開,不要再打擾人家……
反鬥馬騮
我一直堅持這樣的觀點,一個女人,這種事情如果她不想,除了一些特別極端巧合的情況,她都能想辦法避免的,不存在說“其實我不想這樣的”“我是被強迫的”。。。這些解釋都是狡辯。。。女人很敏感,一個男人如果對她有了某種心思,她一下就能感覺到,如果她不反感,就會非常享受的跟他曖昧,以後就會不知不覺的給他提供機會。。。如果真的像她說的“我是被強迫的”“我也不想”,她根本就不會給他提供機會,比如“單獨相處的機會”,想象一下,得有多喪心病狂,會在大庭廣眾之下辦這事兒?可能女人自己都意識不到,她在給對她有不良企圖的男人提供便利和機會,在玩兒完,爽夠了後,用那些可憐兮兮的看似合理的理由撇清自己,也催眠自己求個心安。。。這就是大環境下認為女人處於弱勢地位,而衍生出的女人為自己逃避責任普遍使用的藉口。。。
糖塊兒104315456
我覺得你能做到陪她打完胎再走,很是不錯的,算是個負責任的男人吧,雖然責任不該由你來負。
我想換了很多人,應該早就一走了之了,甚至男人會出來把這個女的羞辱的不像樣子呢。
至於你要走了那是對是錯不好說。
如果你心底愛她,能夠承受這件事情,那就在一起,感情不是最重要的麼?我想她說讓你滾,也是因為心中覺得愧對於你故意會這樣說的吧。
如果不愛了,還用的著問麼?你的行為出賣了你,不要把這一切當做負擔,成年人都可以為自己負責,她也是,你也是。
所以你沒有對錯,問題是你自己願不願意再在一起。
前夕月夕
你不知道中國有句古話叫: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麼?你都做到這種程度了,為什麼不發發善心拯救一下這個“失足少女”呢?
明明知道別人對你沒意思,還傻傻的去跪舔別人。最後別人只會把你當作一個移動提款機,一個可以隨時利用的工具吧了,而你呢,什麼也沒有得到。
現在的社會很現實,能得到的就去爭取,得不到的就馬上放手。扭扭捏捏,害己害人。
就像很多網友說的:你應該勸他把孩子生下來,然後再悄悄離開。
但是我想說的是,這絕對不是一個好主意。因為對於這種人來說,孩子可能對她也沒什麼制約,最後的結果可能是孩子不知去處,下場更加可憐。
但是最後想說的是,如果這樣你都還不放手,那你就真的厲害了。
所謂好人命不長,禍害留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