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常香玉大師收回藝名,小香玉到底是咎由自取,還是自作自受?


在豫劇大師常香玉逝世一週年之際,一份大師親筆簽名的聲名被公諸於世:鑑於孫女陳百玲所走的路與當初繼承和發展流派的承諾南轅北轍,決定收回“小香玉”藝名的使用權和繼承權。 

這是有史以來梨園界第一次發生收回藝名的事件,此舉在海內外引起了強烈反響,有人叫好,但也有人質疑這份聲明的真實性。

賦予小香玉藝名時,也就賦予了小香玉流派傳人的地位。常香玉從內心深處有一種要求,小香玉應該像她一樣,全身心地投入,不能以隨便的態度對待藝術

但當她看到小香玉近10年不演一齣戲,藝名不能起到傳承流派的作用而成了獲取其他名利的手段時,她失望了,她受到的打擊是巨大的。

她沒有能力改變現狀、把小香玉拉回舞臺時,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收回藝名。 

“常香玉知道自己不久人世了,她從內心深處希望小香玉能夠因為她的離世有所轉變,從而擔負起自己的責任,回到傳承常派藝術的道路上來並有所作為,所以她沒有在生前公佈她的決定,而是交給兒子陳嘉康擇時公佈。

常香玉大師在遺囑上簽字

  “人要講信仰、藝術也要講信仰,常香玉把戲曲事業看得比天大,視為自己的生命,她不允許任何人歪曲它、背離它,小香玉背離了常派藝術精神,收回這個藝名,也是一種革命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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