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與股權激勵大揭祕

在世界500強企業中,80%的企業採取了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已經成為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6月24日,浙江大學特聘講師楊曉波老師為科技創新人才提升工程學員獨家分享《公司治理與股權激勵》實務。

公司治理與股權激勵大揭秘

楊曉波老師

公司治理與股權激勵大揭秘

楊曉波老師結合多年律師實踐經驗,從專業角度針對國內公司治理案例進行分析與研究。楊老師深諳公司治理與股權對企業運作的雙刃影響,運用眾多案例對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弊病建言獻策、規避法律風險,從實務出發,講解如何設計合理股權結構,如何推行事業合夥人制度,打造一個強有力的管理團隊。以其獨有的魅力征服了一眾學員,將公司治理理念、期權、公司章程、股權代持、設立失敗股東的風險鞭辟入裡地進行剖析,深入人心。

公司治理與股權激勵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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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與老師積極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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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填寫課堂反饋的學員

公司治理與股權激勵大揭秘

課堂反饋

科技創新人才提升工程將科技與教育充分融合,為企業家提供技術、項目、人才、資金、渠道、知識產權、項目申報等全過程、全範圍的跟蹤服務。

乾貨放送

◀1、股權

股權是權力來源,團伙“分贓”的權利來源;

股權的內容主要: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2、股權激勵

股權是公司發展的終極動力。股權,對外可以整合各種資源,對內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股權同樣可以凝聚團隊,激勵團隊,約束團隊,規範團隊。

對於非上市公司(尤其是處於高速成長期的中小企業)而言,提到股權,更多的時候指的是一種利益分享機制,而非真實股權的工商登記變更,稱之為虛擬股,如華為員工持有的股權。

授予股權重點是通過授予股權的過程,結合公司機制,賦予員工管理企業的權利和責任

3、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是企業的一種,與公司是平行的概念,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法人,擁有獨立的資產,可以獨立承擔責任。組成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分為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這兩者的權利義務有很大不同。

普通合夥人又叫執行事務的合夥人,無論出資多少,哪怕只佔 0.1%,都可以執行合夥事務、承擔管理職能,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至於有限合夥人,不論出資多少,哪怕是 99.9%,也沒有參加管理和執行的權利,並且只需要根據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合夥人能做的兩件事,就是“出資”和“收益”。“出資”很簡單,就是出錢,“收益”則包括分紅權和退出後的增值權。

4、股權與公司治理

股東投資公司是為了盈利,不在乎錢的股東不是好的合作伙伴,不想做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股東之間的合作,利益問題要大膽談,公開談,談清楚,談明白,並且最終落到書面上。這就是遊戲規則。

5、期權

中國公司法框架下股權必須與註冊資本對應,因而無法預留股權。靈活的做法有以下3例:

1.創始人代持。設立公司時由創始人多持有部分股權(對應於期權池),公司、創始人、員工三方簽訂合同,行權時由創始人向員工以約定價格轉讓。

2.員工持股公司。員工通過持股公司持有目標公司的股份。可避免員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帶來的一些不便。中國上市前一般採用這個做法。

3.虛擬股票。在公司內部建立特殊的賬冊,員工按照在該賬冊上虛擬出來的股票享有相應的分紅或增值權益。

6、員工期權鼓勵

四個步驟:授予、成熟 、行權 、變現。

7、股權代持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認真聽講的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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