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交通運輸部在5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了新修訂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明確將網約車納入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評體系。在考評期內,網約車駕駛員分數低於3分將接受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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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表示,《辦法》調整完善了與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頂層設計不相適應的內容,充分滿足網約車與巡遊車業態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
此次修訂,將網約車新業態納入考核,明確網約車和巡遊車均須要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以全面提升出租汽車行業服務水平。
一是細化了出租汽車企業考核等級。
對出租汽車企業考核在原有的B級、A、AA、AAA級等4個等級基礎,增加了AAAA、AAAAA等級,對駕駛員根據考核分數設定了AAA級、AA級、A級、B級4個等級。
二是對出租汽車和網約車考核分值的分佈進行了調整。
出租汽車方面,加大了對為乘客提供運營服務等事項的考核分值。
網約車方面。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從企業管理、信息數據、安全運營、運營服務、社會責任和加分項目等6類共19個項目設計相應考核指標,對駕駛員遵守法規、安全生產、經營行為、運營服務等方面實施考核,出租汽車駕駛員在考核週期內得分低於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訓。
△資料圖。
此外,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出租汽車企業還將分別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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