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研讨会今天在上海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承办。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10余所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北京、河北等全国16个省市的公安、检察、法院、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实务界人士,围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之从严惩治、被害人保护、再犯预防、综合治理等议题,深入研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路径。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奇忠出席研讨会。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本才

张本才指出,未检工作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加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寄予厚望。

张本才强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哪个方面问题最突出,司法保护就着重在哪个方面用力。从上海来看,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在全市未检部门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占60%以上,明显高于受理的其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今天,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反映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高度关切,体现了实务界、理论界共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迫切愿望。

张本才介绍,自2010年开始,上海市检察机关就探索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纳入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理,发挥“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的制度优势和未检办案人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经验优势,实行“三管齐下”,依法严惩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和推动完善预防机制。同时,积极构建专业化办案、社会化帮扶、多元化预防“三位一体”综合保护机制:如推动建立了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的办案机制,借助专业力量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帮扶工作,探索建立本市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和信息查询制度等。

张本才表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工程、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司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同向发力。下一步,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更加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为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作出新贡献;希望各方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奇忠

陈奇忠认为,近年来一些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频曝光,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引发舆情,严重影响社会安全感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视视。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召开了这次研讨会,意义重大。

陈奇忠指出,预防和减少犯罪,推动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我们综治部门的重要任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性质和影响均极其恶劣,应当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而此类犯罪的特殊性,又决定了无论是惩治,还是预防,都不能只靠某一家单位单打独斗,必须采用综合治理的思路和措施,才能够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综治部门在这一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大有可为。

陈奇忠介绍,上海各级综治部门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预防工作,综治委下设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与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于2016年共同推动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体系,向包括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在内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与司法保护相衔接配套的专业化社会保护服务,对惩治性侵害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和预防犯罪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陈奇忠表示,推动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惩治与预防工作,是新时期综治工作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综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路的表现,是综治工作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保障的途径之一。上海各级综治部门将继续重视和支持相关部门创新和深化依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建设平安上海、完善上海法治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宋英辉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辉教授在研讨时认为,司法机关解决未成年人问题,其实也是在解决社会问题,完善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 十九大报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并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那么涉及到未成年人这一问题,人民需求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最突出。不管是法律制度还是体制机制、专业化程度等,都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对未成年工作的需求。域外100多年前很多法律开始建设,现在是基本完善了,而我们目前专门机构是否能够存在都成了问题。这方面,我们的现状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

在宋英辉看来,对未成年人进行综合保护,涉及对其心理、生活规划、入学、就业、家庭支持及学校、社会的融入等一系列问题,是体现少年司法特色的一系列问题,绝不只是证据事实法律问题,证据事实法律这只是很小一部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惩治与预防充分体现了综合保护的理念。

宋英辉指出,这次会议这也是提升少年司法专业化的需要。目前的法律主要是以成年人为标准设立的,如取证工作,对一些程序的考虑都是以成年人的心理和成熟度为标准。但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很多问题年幼的被害人无法回答也听不懂,需要非常专业,特别是儿童专业方面的人员介入,要有相关经验。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需要专门的队伍,专业的人员及专业的工作方式和内容,性侵未成年人是最能体现少年司法专业性的问题。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

全国人大、国务院妇儿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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