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奔馳車事件”水落石出 司法鑑定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失控奔馳車事件”水落石出 司法鑑定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沉寂了一段時間的奔馳高速失速事故,隨著檢測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的司法鑑定意見書的公佈,在經過車主薛先生的接連表態、刪除微博、北京奔馳官方的回應以及相關機構的檢測等等2個多月時間的持續發酵,終於水落石出。

2018年5月26日,也就是4月27日開始對車輛進行檢測後一個月,奔馳車主薛先生收到了檢測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快遞來的司法鑑定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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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車輛制動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巡航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綜合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而在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排除腳墊卡滯導致失控的可能性、排除定速巡航功能開啟狀態下ABS或ESP起作用的可能性,確定駕駛員至少未採取通過將電子擋杆撥入N擋的方式進行強制關閉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結合車輛制動系統、巡航系統均工作正常、無故障的客觀事實,綜合認定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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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意見書認定,車輛行駛速度高於2km/h時,無論駕駛員是否系安全帶,打開駕駛員側車門,車輛均無法減速停車。此外,在車輛存儲的事件存儲器記錄數據,發現了一條關於“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該數據顯示,車輛在出廠後僅出現過一次“定速巡航控制關閉”,出現上述記錄的車輛總行駛里程為3008km,而鑑定開始時,車輛總行駛里程3551km,車主事發後,從華陰收費站行駛大約800餘公里到達成都,也就是說,出現“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是發生在事發後車主從華陰收費站到成都的路上。

而對於主動公佈這份司法鑑定意見書,薛先生表示:“他尊重司法鑑定意見,但是3月14日晚上他確實經歷了車輛失控的狀況。”同時,薛先生提到,當初他發現車輛插入U盤後有讀取問題,反映給了鑑定機構,鑑定機構現場檢測認為是U盤問題,但司法鑑定意見書中對此並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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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此事件一出,北京奔馳官方就立即在《關於薛先生車輛定速巡航相關媒體報道的情況說明》中明確表示,“梅賽德斯-奔馳目前並不具備在後臺對車輛進行干預的技術”。同時,奔馳方面已經“第一時間聯繫薛先生並安排專業人員趕赴現場”;並且“立即成立了專家技術小組對所描述情況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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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檢測結果與薛先生此前的回應的“他確實經歷了車輛失控的狀況”相悖。這樣的結果,對奔馳廠家、廣大奔馳車主都是好事,但對當事人薛先生來說,等待他的肯定或許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很有可能是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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