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夜查酒駕現場。
24日20時25分許,劉某駕駛黑MR8359號小型越野客車行駛至尚志收費站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正在執勤的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哈牡大隊民警依法查處。經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44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一次性記滿12分,暫扣6個月駕駛證,罰款2000元。
交警正在檢查過往車輛。
24日22時30分訊,王某駕駛黑AR68X3號本田轎車,由哈爾濱行駛至尚志收費站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正在執勤的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哈牡大隊民警依法查處。經酒精測試儀初步檢測結果為:63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駕駛人王某,是一名私企老闆的司機,聽說處罰是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暫扣6個月,罰款2000元,自己將面臨失業,對此後悔不已。
據駕駛人王某講,24日晚上8點多和兩個朋友在香坊區的一個燒烤店喝了兩瓶啤酒,一直喝到晚上9點半左右,就想去尚志見兩個朋友繼續喝點酒,於是就開車從哈爾濱三環上的哈牡高速公路去尚志,行駛至尚志收費站時正遇到哈牡大隊民警執勤檢查,被測出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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