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固廢汙染要“對症下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國務院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情況反饋報告,與會人員表示——防治固廢汙染要“對症下藥”】深圳海關銷燬走私廢舊衣物 新華社發(毛思倩攝)  垃圾分類、洋垃圾、垃圾圍村等問題的破解意義重大。6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研究處理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時,與會人員結合調研情況認為,除加大財政投入外,找準癥結,採取切實措施認真落實是關鍵。  “分類回收絕不能只是一句口號”  “規劃好的垃圾存放地點,大家不按照規定去做,市委市政府免費交給各個單位的垃圾處理箱,包括處理垃圾的設施,沒有人用,就在那兒扔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黃志賢在實際調研中感受到,報告提出的“積極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推行起來非常難。  “現在許多地方雖然採取了分類回收的辦法,但實際運行中效果並不理想,有的甚至是形同虛設。這些地方雖然也搞分類回收,但是粗放式的,只擺了兩三個垃圾桶,寫著可回收物、廚餘垃圾等,但什麼是可回收物,許多人說不清楚,於是又回到了隨手亂扔的原點。”韓曉武委員說,“分類回收絕不能只是一句口號,要採取切實措施認真落實。要努力建立一個立足於分類收集基礎上的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系統,做好垃圾回收和利用的結合。”  目前,我國的垃圾回收多是混合收集,收集之後運至中轉站,再運至處理場,從而導致許多可利用的物資和有毒有害物一起混入垃圾中,加大了廢品回收的成本和難度,降低了效率。韓曉武委員說,這種收集形式導致垃圾中的有機物含量增多、水分增多、成分更復雜,造成焚燒處理熱值低,堆肥處理產品質量差,填埋處理汙染大等問題。  王毅委員認為,利益糾葛給垃圾分類減量帶來很大阻力。我國城市垃圾清運主要由隸屬於住建部的環衛部門負責,尚未市場化,而再生資源回收由商務部、供銷社等管理的回收企業以及分散的個體回收者承擔,完全市場化。兩套系統相對獨立運行,垃圾的源頭減量化將直接導致進入環衛末端處置系統的垃圾量減少,影響環衛企業的利潤,這給垃圾分類減量帶來很大阻力。  他建議制定全國統一的垃圾分類方法和考核標準,根據全國不同城市的發展階段和特點組織開展一批試點,對居民生活垃圾計量收費制度,特別是飲料包裝、特種包裝物的押金制,有關行業或領域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等進行先行先試,為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積累有益經驗。  垃圾分類起源於瑞典,經過30年左右的時間才養成了好習慣。徐顯明委員建議總結瑞典經驗,重罰違反規定者。“在瑞典,只要被監督發現垃圾倒得不對,被處罰的克朗是非常高的,倒錯一次垃圾很可能要付5000克朗。人怕罰才慢慢養成了習慣。在我們的措施裡,如果重罰這項跟不上,只是號召和教育,我認為這個習慣難以養成。”徐顯明委員說。  “減量化是農村固體廢物治理的方向”  報告顯示,2017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0億元,完成2.8萬個村莊環境整治任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加強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目前已排查出2.7萬多個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完成了20%的整治任務。  黃志賢委員圍繞垃圾處理工作到農村調研和考察時,看到了整治成果,也發現了問題:“地方財政給了錢,地方政府也很支持,也劃了區域,做了許多垃圾處理的工作,但農民沒有按照規定去做,隨意地堆放,造成環境汙染。這項工作難度確實很大,需要有關部門繼續努力。”  “農村和城市垃圾的形成和處理方式是不太一樣的,一是環境容量,農村是大於城市的。二是收集成本過高,因為人口分散,如果連這些有機物或者易腐敗的垃圾都收集的話,成本就太高了,它又不同於城市垃圾的處理方向。”汪鴻雁委員認為,減量化是農村固體廢物治理的方向。  全國人大代表楊曉雪在調研中發現,現在的鄉下新房滿村,但不協調的是,沒有上下水系統,村裡也沒有汙水的收集管網,有的村子汙水四溢,垃圾隨地丟棄的現象還是比較嚴重。楊曉雪代表認為,不僅要從環境保護方面考慮解決辦法,還應該從加強村莊規劃著手,加大對農村垃圾處理基礎設施的投入,推動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並且建立投入保障和運行管護機制。  “明確洋垃圾內涵,提升禁令精準性”  2017年7月18日,我國發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並於2018年初開始實施。該方案禁止四類固體廢物進口,即生活來源廢塑料、未經分揀的廢紙、紡織廢料及釩渣。  王毅委員認為,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能有效切斷一些“散亂汙”企業的原料供給,在改善環境質量、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促進國內固體廢物回收利用行業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採取“一刀切”方式,全面禁止固體廢物或廢舊資源進口,包括洋垃圾的定義等都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王毅委員說,我國禁止天然林採伐,木材資源有限,目前國內製漿量遠遠不能滿足造紙需要,特別是新聞紙,大量造紙原漿來自國際市場。如果完全禁止廢紙進口,將造成原漿進口的增加和相關紙張價格上漲,既不利於我國生態保護政策的可持續性和循環經濟產業發展,也有可能使國內草漿造紙業復甦,並造成潛在汙染隱患。  為此,他建議對於極具稀缺性、可獲得性比較差,且具有戰略意義的資源,儘可能將其放在限制進口或非限制進口固體廢物名錄之中,而不列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名錄,對其規制性固廢主要通過嚴格標準來實現。此外,他還建議在政策和法律中進一步明確洋垃圾、固體廢物的概念內涵。對於有些含雜量很低、具有較高再利用價值、對我國資源有良好補給作用,且進口後回收再利用過程產生的環境汙染低或易處理的“固體廢物”,建議定義為“再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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