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14時許,溧陽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轄區某超市報警稱:其貨架上的四瓶天之藍白酒被盜......
接警後,城中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展開偵查。民警通過調取店內視頻資料後發現,一名男子趁人不備將酒裝進胸前雙肩包隨後便離開了。
視頻截圖
之後,民警調取周邊視頻,循線追查該男子逃離蹤跡,並鎖定其居住地。
視頻截圖
民警隨即安排警力趕到男子居住小區進行蹲點守候,當日下午17時將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抓獲。
在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如實交待其前幾次的作案經過:
今年5月初,邵某某在某超市內逛了一圈,隨手拿了兩盒咀嚼片放進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逛完之後,直接從出口出去,忘記付錢了。就這樣初嘗甜頭,萌發了去超市偷東西的想法。過了幾天,邵某某在另一家超市裡面趁工作人員不注意,將貨架上的兩瓶白酒裝進其背在胸前的藍色雙肩包裡,然後沒付錢就離開了。就這樣,一個月左右時間內,邵某某用同樣的方式先後七次在不同的超市累計偷了十瓶白酒和一些食品、食物,盜竊的白酒都被其賣掉變換成了現金。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目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相關
法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警方提醒
在超市經營中,防盜是一個必然需求。對於大型超市來說,有完善的電子防盜系統。而中小型超市,由於成本考慮,較少使用完善的防盜系統。對於易丟失的商品,如捲菸、化妝品這類價值較高又方便攜帶的商品,要做好特別保護。這些商品不宜放在臨近門口的貨架,也不要放在視角死角區。可以把這些商品集中到一個相對較小的區域,形成類似“精品區”的空間,並且把這個空間設置在員工容易觀察到的區域。這樣,即使很忙的時候,超市員工也能兼顧這些商品,增加小偷得手的難度。
閱讀更多 常州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