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迅速调处两宗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

梅县区迅速调处两宗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

日前,梅县区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2批176号关于集市占道摆卖、噪音扰民及无证经营废品店的案件转办件后,立即组织新城办、工商、城综、环保等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处。

群众反映华侨城伯公下李屋集市占道摆卖、噪音扰民、污水横流扰民的问题。接件后,新城办会同城综、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到现场开展了调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当前,新城办将全力做好伯公下李屋集市经营档主必须按线规范摆卖,及时清理经营中产生的垃圾废物,不能用高音广播、大声吆喝来促销产品等行为,对池塘每天进行漂浮物清理,确保水面清洁,并且将继续加大对该辖区内噪音扰民,污染问题等巡查力度。下一步,将在周边拟建新市场进行合理性选点工作。

群众反映华侨城富贵花园二区D4栋楼下废品回收店,没有营业执照回收废品,还主营清洗油烟机,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直接外排。经核查,发现该住户邝承峰租赁车库作为住宿和临时经营场所,现场未发现堆放有废品和现场清洗抽油烟机等行为,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未闻到有异味。下一步,工商部门、新城办将加强现场检查,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此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启忠还带队对已经开展调处的“梅南轩外村一石场采石灰尘扰民、洗石水污染水源”案件,进行现场再调处。调查组再次要求该石场要加强对自身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所有设备都投入使用。同时要增加扫路车、洒水机等设备,加大路面清洗保洁力度,保证周边群众顺利、安全出行;要严格管控生产时间,严禁半夜生产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要扩大石场内沉淀池,加大污水处理力度,严禁污水直排入河造成水污染。该石场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文/温芳兰 沈明珠 余俊锋 张智)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宣传部制作维护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邮编:5147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