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通报中石化上海赛科公司“512”闪爆事故

近日,应急管理部通报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情况,剖析事故原因,指出暴露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工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5月12日15时33分左右,上海赛科公司一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

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和承包商安全风险管理缺失、专业管理缺位、漠视重大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管理流于形式、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具体包括:安全风险意识差、能力不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不到位,事故企业和承包商均没有对苯罐检维修作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变更管理缺失;对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漠视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六大问题。

为深刻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市安监局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特殊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要对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全部进行升级管理,分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对现场作业安全条件进行严格确认,确保作业安全。二是加强变更过程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全面辨识管控各类变更带来的风险。三是进一步加强承包商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业主企业要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加强承包商员工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四是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化工园区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监管,有条件的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特殊作业实施专业化服务,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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