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根据浙江省卫计委、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浙卫办〔2018〕18号)文件精神,我县在2018年全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定向招收医学专业学生28名,其中本科生13名、专科生15名。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与招聘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面向淳安户籍的考生定向招生招聘。
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专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
三、招生流程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我县不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具体程序如下
6月26日8:30—6月27日17:30
填报志愿
6月28日晚
按1:1.2比例把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反馈给淳安县卫计局
6月29-7月6日
签订协议
地点: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县府综合楼317室
温馨提示:签协议时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7月7日12:00前
高校按1:1比例将签约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7月9日起
投档录取
四、学习费用及相关政策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专科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由政府承担,并每月给予300元补助(每年按8个月计算)。本科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政府按不少于4.6万元/5年/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我们
具体可咨询本县卫计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各招考高校。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处——0571-86613520
杭州医学院招生处——0571-87692654
淳安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0571-6482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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