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司法局:凝心聚力 扎实做好“三重”工作

兖州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全力做好“三重”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服务惠民、服务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一是坚持主题普法。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各类重大节庆日,实施“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各镇(街)在“法律六进”中每个方面建成1-2个示范点。二是坚持文化普法。组织普法文艺宣传团到各镇(街)巡回演出。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年内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达到85%。三是坚持阵地普法。不断推动普法工作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加强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90%以上。

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以把兖州区打造成为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示范县(区)为契机,区级建成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十个镇(街)建成法律服务窗口;村级整合村(居)法治村主任、调委会主任、法援联络员等人力资源,依托“诚信友善和为贵”调解室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年底村级服务站室建成率达到100%。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根据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方案要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力争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年内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上级“12348”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打造多渠道、多功能为一体的区级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平台。

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提升规范辖区内所有区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友善和为贵”调解室的建设,深化“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品牌人民调解室”创建活动。二是大力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劳资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物业管理、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重点领域,指导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力争年内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员参训率达到100%。三是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规范运作“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基层工作指挥中心”和“济宁市矛盾预警内网”平台运行机制,发挥两级平台应急预警、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分流处置等功能。年内矛盾排查率达到95%,调处率达到95%以上。

(康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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