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重”举措确保复工复产复学期间交通安全

为深入贯彻省、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都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从重排查、重宣教、重查处三个方面,强化工作,全力确保复工复产复学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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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重”举措确保复工复产复学期间交通安全


重隐患排查。一方面,交警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及相关部门,深入汽车站、客运公司及学校,对营运客车、校车的车辆安全性能、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及GPS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密集型检查,做到常检查、常“敲警钟”;另一方面,于近日联合国道路政都兰大队、高速路政都兰大队、县公路段,对国道109线及茶格高速急弯、陡坡、路基沉陷、易积水、涵洞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以及高速公路护栏网、隔离栅等设施破损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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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宣传引导。交警大队结合日常勤务及交管窗口服务工作,始终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辖区司乘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驾驶意识、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随着全县师生分批陆续返学,交警大队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印发张贴、现场发放等方式,将《都兰交警疫情防控复学期间致师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广大师生家长,提醒大家重视疫情防护、牢记交通安全。诺木洪交警中队组织辖区环卫工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讲案例、讲法规,教育和要求环卫工人务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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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治打击。交警大队按照专项整治检查和常态化巡查、夜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持续开展醉酒驾驶、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整治力度,让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藏。3月3日,诺木洪中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青H5***1的“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为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罚款19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依法将该车及相关手续暂扣。3月10日9时许,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发现驾驶人孔某的驾驶证异常,且当前为满分暂扣状态。经进一步询问了解,系孔某于2019年8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驾驶证被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之后自己通过互联网伪造了一本驾驶证。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孔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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