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瘋狂大貨車”充當“保護傘”,哈爾濱122名公職人員被查處!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瘋狂大貨車”問題,哈爾濱市紀委監委深挖徹查,依法嚴懲,打掉涉惡“保車團伙”6個,查處涉嫌犯罪社會人員70人、“保護傘”122人。6月25日,哈爾濱市紀委監委對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一、對11名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王偉,涉嫌受賄、介紹賄賂犯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市交警道里大隊長明常清、呼蘭大隊長於廣軍,涉嫌受賄犯罪;市交警巡邏大隊副大隊長李名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市交警巡邏大隊違章科科長羅廣學、主任科員李培軍、吳海林,太平大隊違章科民警孫渤,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市交警道里大隊違章科民警張興,南崗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寇雲雷,顧鄉大隊民警宋勇,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犯罪,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待司法機關作出結論後給予行政處分。

二、對公安交警系統89名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市交警道外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王道安,太平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李仁明,哈西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韓明,阿城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政委高文峰,違反規定,為貨車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予以免職。

市交警支隊巡邏大隊原大隊長張吉東,平房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潘廣平,違反規定,為貨車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其餘83名違紀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三、對其他22名領導幹部及公職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原副局長馬騰祥,干預執法,為貨車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按正科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

市巡特警支隊巡邏一大隊政委曲繼濱、三大隊原大隊長彭建民,違反規定,為貨車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餘5名違紀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道里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松北區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14名公職人員,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哈爾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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