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不走你算我輸!拆遷隊大漢賴在你家怎麼辦?

有一種拆遷,叫冷暴力拆遷。

耗不走你算我輸!拆遷隊大漢賴在你家怎麼辦?

不開拖拉機不動粗,只管把拆遷協議往你面前一放,簽了萬事大吉,不籤就賴在家裡,完全一副“耗不走你算我輸”的架勢。

在明律師就接過江蘇如皋的一個案子,整整24小時,幾個拆遷隊的大漢在被拆遷人家裡賴著不走,油鹽不進。被拆遷人陳先生一家人被堵在家裡出不了門,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

拆遷一方死豬不怕開水燙,被拆遷一方全家很惆悵。這種局面該怎麼應對?在明律師這裡告訴大家一些可行的辦法。

首先,我們可以報警。

“賴在被拆遷人家中不走”的局面,其實已經形成了一個僵局,被拆遷一方似乎只剩下兩種選擇——要麼乖乖滾,要麼發發狠。滾是不可能的,狠也是不理智的行為,在明律師也不建議用這樣的形式來解決問題,暫且不說以暴制暴的方式能不能制住拆遷一方大漢,即便制住了但又不慎造成了人身傷害,對於被拆遷一方而言是得不償失的。

破解雙方的僵局,要麼一方退讓,要麼尋求第三方的幫助。而此時尋求第三方幫助的最好方式就是報警,因為在大多數拆遷“冷暴力”中,拆遷方往往會對被拆遷方進行各種威脅,甚至是對被拆遷方進行人身自由的限制,這就已經對被拆遷方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

根據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報警,處警民警接到110報警服務檯處警指令後,應當迅速前往現場開展處置工作。也就是說,對於拆遷方的無賴行為,警方是有義務進行處置的。

第二,保存報警、處警等相關證據。

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們希望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人民群眾利益的守衛者,但現實往往很殘酷,警方不作為的案例並不是沒有。很多被拆遷人雖然多次報警求助,最終也是無濟於事。

在如皋的案件中,陳先生一家曾經報警求助,民警也來了,但是並沒有對拆遷方的無賴行為進行勸阻,也沒有采取任何解救措施,只是瞭解情況後就匆匆收隊。拆遷方和警方之間有沒有利益勾連,我們無從猜測,但民警這樣的處警方式,無疑是一種不作為,也是對拆遷方無賴行為的一種放縱。

此外,從現實司法裁判來看,由於許多被拆遷人沒有保留證據的意識,起訴警方的基本都是敗訴,法院總能為警方在履行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面找到“有利的證據”,證明警方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職責。所以,我們在報警時必須要留一個心眼,用電話錄音等方式,儘可能保存報警、處警等相關證據,以便日後進行維權時所用。

第三,尋求律師等專業人士的法律幫助。

如果遇到了拆遷方無賴,警方又不作為的極端情況,那麼尋求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的幫助,可能是最快逃離困境的一種維權方式。因為被拆遷方一家被困在家中,即便有千般手段也發揮不出來。而在外的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可以動用的法律手段就比較多了。

在如皋的案件中,我們在接到求助信息時,第一時間讓陳先生再次撥打110,並錄音保留證據。隨後,我們又向當地如皋市公安局寄發書面的《人身安全保護申請書》,向當地公安再次尋求救助。第二天,我們又向如皋市人民政府寄發了《律師聯絡函》,向當地政府如實反映陳先生一家被違法逼籤的狀況。經過多重努力,陳先生一家的困境最終得以解除。

在拆遷方從陳先生家撤走後,我們還向法院起訴當地公安,由於證據保存較完備。法院判決確認當地公安未依法履行處警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為陳先生下一步的維權奠定了基礎。

最後,在明律師想提示廣大被拆遷人,面對拆遷方耍賴、花式逼遷等難題,一是要有強大的內心,做好充分的心理層面和精神層面準備,不要被一時的困難嚇倒而選擇妥協,記住笑到最後的人才笑得最好;二是要敢於維權、善於維權,利用法律武器來打壓違法徵收方的囂張氣焰,為自己的協商談判贏得時間和空間。類似的“賴在被拆遷人家中不走”的近乎流氓的行徑,在明律師將與廣大被拆遷人一起鬥爭到底!

作者|在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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