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抢金店劫匪把香港警察骗得团团转,却栽在一块该死的口香糖上

香港抢劫案之双车计划

在香港犯罪史上,“省港旗兵”代表的是从大陆来香港实施犯罪的集团。根据当年警察回忆,彼时确有一批来自大陆的案犯,如叶继欢、季炳森等在香港频频作案,或潜入城区,持枪打劫,或驾驶被称为“大飞”的高速快艇(挂机快艇)从大陆赶来香港作案,或勾结香港黑社会共同出手。由于他们多半携带相对重型武器,有些人又经历过西南地区战争的考验,和香港警察交起手来曾嚣张一时。

例如,1986年2月25日,发生在观塘的喜华年金行劫案便是一起这样典型的案件。当时有三名案犯显然经过周密策划,对这家金行进行了打劫,夺取价值四十六万港币的金饰后逃走。

这起案件之所以典型,是因为与一般案件中警察常常姗姗来迟不同,歹徒作案时,警方人员赶到非常及时,而且利用电讯手段全程追缉,可惜最后仍然功亏一篑。

这起案件发生在下午1点30分,三名男子头蒙丝袜制成的面具(我怎么想起了大学男生宿舍的袜纸?),手持枪支,突然出现在金行中。这个点客人不多,也无人敢于反抗,职员们在三人的喝令下纷纷蹲下。三名蒙面歹徒中两人持枪监视,一人则从职员手中夺过钥匙,打开金饰展柜,将成盒的金饰迅速装进一只准备好的提袋中。

尽管金饰在整个店面中到处都有,但歹人只挑选最集中,价值最高的几个柜台进行洗劫,应该是早就踩过点的。整个行劫过程只有几分钟,三名歹徒一面喝令众人不得抬头,一面开门冲出金店准备开跑。

此时,警察已经等在门外了。

喜华年金行被劫之时,有顾客争相逃出,但那个时代手机还是科幻级别的东西,大家需要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才能够报警。结果,匪徒动作极快,外面的人还不及找到电话,三名歹徒已经带着赃物破门而出。

但是……

按照好莱坞的剧情规定,此时孤胆英雄必将出场!

果然,三个丝袜蒙头的匪徒刚刚出门,迎面便是一名警察大喊站住,放下武器。

难道是皇家警察巧布疑阵,勾引案犯抢劫(什么话?),然后一网打尽?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歹徒三人三杆枪,在闹市区干这样的买卖,哪个地方的警察也不敢跟他们开玩笑。那么,这位孤胆英雄从何而来呢?原来,这是一名路过的辅警。

这位老兄看到三个头顶丝袜的家伙从金行出来,马上意识到发生了案件——正常人肯定不会这样打扮的。大喝一声,这位辅警拔枪冲了过去。

如此场面令初识香港警察的朋友多少感到诧异——这位不是辅警吗?顾名思义,辅警就是辅助警察嘛。一名辅警就能带枪,那正式警察是不是出门会带着迫击炮啊。

其实这是一种误会。香港的辅警与大陆的协警不同,尽管他们也是按小时拿工资,属于临时工的性质,但香港的辅警可以持枪,有完全的执法权。他们与正规警察的区别,在于他们还有另一个正式职业。

这支部队诞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因为香港警察中的英籍人员很多返回大不列颠参战,导致当地警力一度不足,于是香港总督府召集市民充当警察,成立所谓临时后备警察队,便是香港辅警的前身。

香港对于警察的挑选比较严格,当时仓促之间增加警力,尽管技术可以训练,人品如何担保呢?香港皇家警察所采取的方法很简单——只招收有正当职业者,按工作时间付酬。

这一做法的逻辑基础是,有正当职业的人通常有一定社会基础,不会没有底线,所以比较可靠。效果如何呢?总的来说,香港的辅警素质不错,虽然不执行警务的时候他们可能是大学教授、出租司机甚至酒楼老板,但由于接受正规训练,一旦执行公务,水平不亚于正规警察。

三个抢金店劫匪把香港警察骗得团团转,却栽在一块该死的口香糖上

他们与正规警察的区别只是一个属于全职,一个属于兼职而已。这也让人想起了征兵的方法——从历史来看,唐朝用兵往往招收良家子,与某些时代招兵总喜欢找六亲不靠的光棍汉形成鲜明对照。

这两种招兵方法各有损益,总的来说,良家子对国家更为忠诚,因为他们有家庭,想保家就得卫国;而光棍汉对军队更为忠诚,因为他们没有家庭,对军营更有归属感。

不过,即便是水平不亚于正规警察,一个人,单枪匹马,冲向三名持枪歹徒,应该说,这名辅警的确够猛的。事后来看,对于匪徒来说这实在是一个意外,根据他们的踩点,周围应该没有警察才对,怎么忽然冒出来一个?

这对匪徒的抢劫计划来说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

除了头蒙袜子让人怀疑其格调以外,这伙匪徒的如意算盘现在看来近乎完美。他们预先踩点,在荃湾的一家停车场盗窃了两辆同样型号的蓝色丰田轿车,一辆预先停在一处距离案发现场三公里左右的停车场,三名匪徒乘另一辆车前往金行,实施抢劫。

丰田轿车当时一般都是白的,蓝色的颇为少见,很扎眼,为什么要用它充当作案工具呢?这个安排初看莫名其妙,实际却颇为玄妙。

原来,这伙匪徒的设计是准备利用人,包括警察的思维惯性。他们乘第一辆蓝色轿车打劫后,计划迅速开到第二辆车所在的停车场附近,将第一辆车丢弃在道路上,然后换第二辆车堂皇出城。

要知道香港交通繁忙,一辆车丢在公路上,会很快引发交通阻塞,而后被报警(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大中午的在北京东三环上丢一辆车的效果),而此时由于金行劫案现场没有警察,估计报案还会滞后。

于是……于是报案后您以为香港的警察同志会到处追一辆蓝色丰田轿车吗?不对,由于已经发现了被丢弃的蓝色丰田轿车,牌号也对得上,所有的警察都会四处搜寻劫匪,唯独对蓝色丰田轿车视而不见,他们逃脱的几率会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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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搁哪个城市,路上停车都是警察叔叔最容易注意到的事情

应该说匪徒打的算盘很响,无奈人生无处不意外,大奶总会有机会认识二奶,早已经踩过点了,街上忽然蹦出来一个拿着枪的警察!

这三个匪徒当时并未在意,马上找出了对策。他们没有立即主动开枪袭警——匪徒知道这会导致重判——而是顺手从街上抓了一个路人甲,拿枪一顶脑袋,说差佬有种开枪,老子拉他奉陪。

所以说没事儿看热闹要不得,这还算好的,北京早年有个姓田的在建国门和警察发生枪战,一帮二杆子居然跑到人行天桥上去看戏,还吆五喝六的就差摆俩西瓜了。

田某本来心气不顺不想活了,忽然看到这么一伙搅局的,可能觉得干脆多拉几个垫背的算了,随手一梭子扫过来,当时放躺一片。那天老萨在东二环从北向南行,一路堵车,还听见有人放鞭炮,后来才知道出事儿了。

此时已经没了退路,只好缩在车里。好在运气还好,等到放行继续前进,只见路边草坪里丢着一个一个商店里的穿衣模特,诧异中听人解释,才知道原来是那帮看热闹的……

本来一个打三个已经很悬乎,现在还要解救人质,那位辅警虽然英雄,掂量掂量也觉得不是闹着玩的,只好大声叫喊,让匪徒放人,不要连累无辜。双方都很默契地没有开枪——警察是明白一响枪会炸街,踩死几位是正常现象,这个责任担不起,而匪徒是明白炸街以后自己也跑不了,所以双方都比较克制。

还好匪徒也算好汉,三人跳上那辆蓝色丰田,随即把那位路人甲一脚踢下车去,开车扬长而去。

那名辅警此时可称勇敢,在车后挺身准备枪击歹徒车轮,来阻止其逃走。但匪徒显然警惕性很高,不等他开枪先已探出窗外对他瞄准。这名警察情急中滚翻一边,匪徒连打两枪,先后走空。辅警随即向上级报告本区发生劫案。

这似乎和匪徒的剧本相差无几嘛——问题是报警的时间早了几分钟,匪徒没有想到发生了这个时间差,会对后面的剧情影响很大……

警察面对罪犯,不是应该勇往直前吗?为什么本案中香港辅警只敢跑不敢打呢?

笑话,一个对三个,一支手枪对人家一长两短,真把自己当夺命金了不成?这位辅警没敢还击和死缠烂打是正常的,在“省港旗兵”打劫的时候,一般香港警察不会在仓促间与对方进行枪战。这主要是因为所谓省港旗兵的火力十分凶猛,经常携带“重武器”,他们首开了在抢劫中使用AK-47冲锋枪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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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可能是国版的AK-47——我国296兵工厂仿制的56式冲锋枪

那是打游击战的兵器好不好?自从日本鬼子走了之后,港岛还真没见过用这个级别的家什儿开干的。相比之下,香港警方的巡逻警察手中不过是.38的手枪,双方的火力密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根据香港警方记载,当时经常有从广东出发打劫的“大飞”快艇出海后直奔港岛,目标便是岸边的海鲜档,或登食舫,或上码头,用冲锋枪比划着抢火锅的风景不要太美。

那么,香港的水警呢?还有那个马如龙警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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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水警的确存在,而且很有传统,这就是他们家门前的哈奇凯斯大炮

但问题是省港之间距离太近了(这只能怪英国鬼子贪心,当初一定要在我们省城旁边这块地当租界),加了四台挂机的大飞能跑到三十节,说来就来,只有几十艘可用船只的香港海警加上皇家海军也来不及拦截,而且干完活说走就走,追,也是十有八九追不上的。

其实这样的案子本身可能并不大,抢得万八千儿的港币,回来分分便可以振臂高呼了。

说来令人叹息,泱泱大国的子孙,在那个时代竟然因为如此原因成为世人的谈资。

到了九十年代后期,“省港旗兵”便逐渐成为历史名词,原因很简单,大陆的经济腾飞,使人们开始告别贫穷,让抢劫这种买卖变得丢人而且失去吸引力。而且……九七年之后解放军进驻了,难道“省港旗兵”还敢对抗中国陆军不成?

所以,遇到这样双方驳火可能造成市民伤亡的情况,警察一般会选择消极一点的应对模式,是很正常的。

两名歹徒突出拦截,立即按照预先安排好的剧本,奔向三公里以外的停车场,在一旁的公路干线上停车,丢掉第一辆蓝色丰田,进入停车场开动第二辆蓝色丰田,开始继续逃逸。

意外的是,刚过佐敦道,迎面一辆警用电动摩托车高速驶来,一个漂亮的U字回旋挡在了路上,乘车的警员跳下车来,以摩托车为依托,高声呼喝。

这是附近市民对事件的回忆,随后,枪战便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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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骑乘的电动摩托车,比一般摩托车环保,又比普通电动车马力强大,这次拦截歹徒的摩托车前挡风玻璃上还带着“12714”的标志,这代表的是这名警察的编号——本来是用来便于市民投诉用的。

见到警察拦路,三名蒙面劫匪只好下车,并开枪向拦路的摩托车猛射,那名警察也随即拔枪反击,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发现劫匪。匪徒见状,立即后退,闪到车后,以车身为掩体与警察对峙。

应该说这名12714号警官的处理措施十分得当,他转弯挡在道路上,因为只有两车线,对方无法超越,只能停车,但是警用摩托车本身带有一定防弹作用,又可以基本保障自己的安全。

所以,在这场枪战中,尽管他没有打中对方,但自己也没有中弹。

当然,也有人认为是这位的运气好到爆棚——匪徒明明有长枪,却只用短枪攻击。否则,只怕一转眼摩托车就会变蜂窝煤了。

具体原因,警方分析是匪徒的枪出了故障。这个分析有些牵强,因为AK-47最著名的特点就是结实耐用,据说枪口插进泥水,拔出来照样能打,这样的枪居然能被弄卡壳了?!不过,匪徒的枪枝来源不明,运输和保管情况复杂,也实在是难以保障其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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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12714碰上的匪徒不是这种类型的

这件事到底也没有搞清,因为涉案枪支没有找到。唯一落网的案犯李森科却借此说出了另一个古怪的解释,他说没有开枪根本不是因为枪有故障,而是因为自己那天拿的是一支玩具仿真枪,根本不能射击,所以,他要求给自己减刑。

这个要求被法官拒绝了,理由是“不管被告所持的是真枪还是假枪,但对有关事主所造成的心理威胁是一样的,所以不能轻判”

事情的真相已经无法弄清了。

在双方枪战的时候,可以想象匪徒们的心情是颇为郁闷的——很好的一个剧本,怎么不按照规定的套路走呢?按说第一辆蓝色丰田已经丢了,警察应该发现并通报全队,这个12714怎么还盯着蓝色丰田不放呢?

这就是金店门前那个辅警的功劳了,按理说警方不应该太快知道金店被劫的消息,有他在场,不等市民报案,警队立刻得到消息,不同的报案渠道,处理速度自然不同,案子马上上报升级,迅速通天,一时间所有警察的耳机里都开始听到这样的喊叫——

“请各巡逻单位留意,观塘物华街喜万年珠宝金行X分钟前,被三名持枪男子行劫,掠去一批金饰后,乘坐一部蓝色丰田私家车向振华道方向逃走。”

“各巡逻单位留意,三名男子均用丝袜蒙头,是高度危险人物,如发现三人踪影,切勿接近,立刻向控制中心报告!”

也就是说,警方提前发出了搜索蓝色丰田车的通报,但是那辆被丢弃的丰田车,却没有及时被警方发现。说来令人哭笑不得,这件事和一个慢性子的司机有关。

这位老兄当天下午正好开车到匪徒弃车的辅仁街,看见马路中心丢了一辆车,心想怎么会有这样粗心的司机?他马上主动开到那辆车后方,按照交规在两车之后设置交通故障标志,然后慢条斯理地走过去看那辆车里有人没有。当发现那是一辆空车的时候,这位老兄还好奇地在车上翻找了一阵,意图找到车主的驾驶证之类文件,以便与对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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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同志,敌情观念太差了!

由于他在那里折腾,过往的司机虽然觉得不便,却没有人再多留意——香港人大多忙着赚钱,分分钟好几港币的说,哪里顾得上多管闲事?

直到振华道发生了枪战,这位老兄才恍然醒悟,急急打999报警,警方才知道匪徒已经换过一次车。

正因为这个阴差阳错,12714根本不知道匪徒已经换车的伎俩。他本来在附近的康宁道巡逻,闻讯立即赶向现场,此人视力极好,迎面看到一辆蓝色丰田驶来,瞬间便注意到司机戴着头套,便判断是匪徒的车辆。

尽管通报中嘱咐警察发现匪徒上报而不要靠近,但12714血气方刚,且主观误以为对方只有一支枪,便来了个截路拦车的英雄主义举动。

尽管匪徒对警察不按剧本走十分恼火,但毕竟没有失去理智。几枪过后,大概他们感到警方支援在即,继续打下去凶多吉少,三名省港旗兵边打边退,离开了车辆——此时后方已经出现堵车,匪徒当即劫了一辆倒楣的出租车,逼着司机掉头往回开。

开出去几百米,车子的速度已经提上来,有个匪徒一回头,竟然把自己吓了一跳。

12714居然还在后面追呢,跑步。

12714在出租车后边追边呼喊停车,匪徒没开枪打他,大概被这种步行追车的顽强毅力折服了。不过他们也不会束手就擒,眼看前面车流如潮,超车不易,匪徒们用枪逼着的士司机转入逆行。

虽然路上险象环生,但这辆被挟持的出租车依然跑得飞快,留下身后一片鸣笛,像成龙的警匪片一样飞驰而去。12714在车流中不敢开枪,追到累倒街头,最终也没能赶上这四个亡命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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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的士司机都很猛

三个匪徒,怎么出来四个亡命徒呢?那个被挟持的司机也算啊。到香港去过的朋友大概有印象,这里的司机开车从来是又快又抢,人家是靠跑路挣钱,分分钟几十港币,耽误不得。

这大概也是一种地方特色,全世界我似乎只在上海看到同样的出租车司机,您若是到北京就肯定看不见这种情景,大家基本是堵上一个钟头泰然自若的样子,那句话怎么说的?

在欧洲你开一个钟头就从荷兰到比利时了,在北京你还没出朝阳区;从比利时你再开一个小时就到法国了,在北京呢,你再开一个小时,还是他娘的没出朝阳区呢。

后来查到资料,12714只是个普通的交通警,他只是克尽职守而已,不过方法有点儿轴——这时候呼唤同伴来援,切断道路恐怕才是正理。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脾气,有的人轴得要命。

比如我认识的一位尹警官,有天晚上巡逻,在北京胡同里发现有人在试图诈骗外地人,便上前喝止。谁知那位发现警察来了掉头就跑,比兔子还快。

这下子引来了警察同志的疑心,心想不大点儿事儿又是未遂,你至于这么跑吗?莫不是身上带着什么命案?当即招呼俩协警紧追不舍。几分钟之后,正在西单电信枢纽工地捧着盒饭猛吃的一群民工便见到了一幕奇景——一个神秘的黑影从他们身边一闪而过,不等众人喝止,轻盈地便跳进了黑咕隆咚,正打地基的枢纽大楼工地。

枢纽大楼的地基,有八层楼这么深。

等尹警官带人追过来,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那个嫌疑人哪儿去了。等到民工们指点说人跳下去了,倒把尹警官吓了一跳,心想这人什么案子啊,至于宁死不屈跳楼自杀?

会不会出人命?尹警官一边想一边小心翼翼地用手电向下照去,却看到嫌疑人在大坑的底下坐着,还朝他招招手,满镇静的样子——大坑底下堆满了没来得及清理的黄土,这人挺幸运的捡了条命,只是当时也摔得生活不能自理了。

等尹警官体贴地找了辆车把嫌疑人带走,看到这人盯着民工们看,满眼怪异,大概是想说——你们在首都挖这么大坑,中央知道吗?

“是个倒腾破衣服的,最多批评教育,何至于此啊。”尹警官仰天长叹。

发生在香港的这起案件可不是批评教育的小事,那是持枪抢劫啊!差不多满香港的警察都被发动起来,通报被挟持出租车型号颜色,从太古城到黄大仙布置拦截。

不一会儿,便有报告上来,匪徒驶离现场几分钟后便弃车而逃了,那个出租司机没有受伤,随即报警。据他说三个匪徒中等身材,一个人腿有一点跛,说话带潮汕口音,因为头蒙丝袜,却看不出相貌来。警察随即满街搜索三个说话带潮汕口音的匪徒,却最终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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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几个小时之后方才弄清匪徒的去向,而香港警察们大呼此案未破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智商问题。

原来,几名匪徒能够逃脱,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他们丢弃那辆的士,穿过一片绿地,很快持枪挟持了另一辆同一家的士公司,同一颜色同一型号的出租车(同一家公司,大体是一致的),逼迫司机开往九龙方向,到达九龙城寨附近时下车并将司机捆绑,丢在车上。

此时警察们已经知道歹徒挟持出租车后又弃车而逃的消息,所以留心各种车辆行人,唯独对同一型号的出租车放松了警惕。

匪徒计划中用了两辆蓝色丰田车,便是使用这一招金蝉脱壳,由于一名辅警的搅局,已经被识破了,几分钟后再用同样计策,警方竟然同样上当,如何一个“笨”字可以形容?

这个案子是一年以后破的,警方经过长期跟踪调查,锁定了从大陆来港潜居的一名李姓嫌疑人,并巧妙将其诱捕。经过审问,李姓嫌疑人承认自己便是三名打劫者之一,另两人已经返回广州方面,无从抓捕了。他只是强调自己当时仅仅持玩具仿真枪,不应按持枪抢劫算刑,这一点由于作案工具没有起获而无从证明,但法官并不采信他的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定案这名李姓嫌疑人的手段,显示香港警方还是颇有能力的。这三名嫌疑人头蒙丝袜制成的面具,手上戴有薄纱手套,既看不出相貌也取不到指纹,按说很难确定嫌疑人。

但这个姓李的家伙却自己给自己下了套。警方在搜索那辆被丢弃的出租车时,发现了一块嚼过的口香糖。

香港的出租司机很是讲究,不会任由客人把口香糖吐在车里,即便有也会很快清除,警方直觉这是匪徒留下的(难道是丝袜的味道无法忍受,被迫吃口香糖冲缓?),于是保留作为证物。

结果,这块口香糖成为证明李姓嫌疑人的重要证据。按说八十年代DNA技术刚刚起步,不可能像今天那样根据口香糖上的唾液确定嫌疑人身份,那么,它怎么会成为关键证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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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块口香糖上的残留物质虽然当时无法作为化验用的证据,但偏偏留下了李姓嫌疑人咀嚼时留下的牙印。

要知道,一个人除了指纹是不可能重复的,还有几点非常具有个性的特征,也是不重复的,包括唇纹、耳朵的形状,还有便是牙齿。所以,口香糖上的牙印,就像石膏模型一样证明了李姓嫌疑人的在场。

虽然李姓嫌疑人不承认是丝袜味道的问题,而强调自己是第一次作案紧张才导致他吃口香糖,但作为定罪证据,是没什么问题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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