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破!鄠邑警方侦破三年前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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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6日上午九点多,鄠邑区某学院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一个小伙从一辆车上下来,手持一根木棍,向正在揽客的三轮车主王某某的后背抡了下去,木棍瞬时折成两半。小伙又对倒地的王某某猛踹了一脚,转身离去。

有因有果,破案似乎近在咫尺

“据现场目击者讲,行凶者二十来岁,略胖,光头,从背后过来,没说一句话就动了手,整个过程只有几十秒。”由于案发现场不在视频监控范围内,除了这些,民警仅仅在现场提取到两节折断的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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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者大白天在大庭广众下作案,目标明确、下手重,与受害人之间应该有某种联系或纠葛,寻仇报复的可能性较大。民警调查后了解到,受害人王某某53岁,鄠邑区甘亭街办人,平时以营运电动三轮车为生,案发前一天下午两三点左右,曾因“抢单”与另一车主周某某发生争执和厮打,厮打中周某某吃了亏。

没有证据,一切等于零

民警立即将周某某列为重点侦查对象,显然,作案人年龄与时年54岁的周某某差距较大,会不会是周某某指使别人干的?民警一方面对周某某进行了传唤,该周矢口否认自己或者指使别人实施报复行为,另一方面民警对其家庭及社会关系展开了摸排,周某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周某30岁,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民警调取了周某的照片,分别让受害人王某某及目击者辨认,王某某说,自己压根儿没看见对方,当时被打晕了,什么都不知道。两位目击者均表示,体态和发型都不一样,肯定不是这个人!与其有关的人员也被一一排除。由于从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铁锹把上未提取到有效的生物检材。警方转而从嫌疑人到达现场乘坐的车辆入手进行侦查,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白色面包车”的情况,警方调取了案发时段案发现场周边的道路监控,对有可能经过的几百辆车辆进行排查,同样未找到嫌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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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涉法信访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破案!”

2015年来,专案民警做了大量调查工作,收集相关线索10余条,一一查证,均一一排除,案卷足足装订了两三百页。在这三年里,受害人王某某也四处反映信访诉求,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抓捕嫌疑人。

2017年下半年,公安鄠邑分局负责人王庭渊对该案进行包抓,明确表示,“解决涉法信访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破案!只有破了案,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受害人才会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数次深入受害人王某某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其诉求,并多次组织召开专案会研究案情,要求专案成员坚定信心,开拓思路,去伪存真,强力攻破。

告破!鄠邑警方侦破三年前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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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案情水落石出

近期,在王庭渊同志安排下,由副局长李庆山负责,抽调便衣侦查大队、渼陂路派出所警力,调整案件侦破思路和方向,从头梳理涉案人员关系网,重新寻找突破口,经过专案民警的大量工作,民警最终掌握了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的有力证据,涉案人员熊某、王某、杜某相继被抓获。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于2018年6月16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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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自食苦果

经审查,周某交代,2015年5月15日,其从堂弟口中得知父亲被王某某打伤,为了实施报复,周某立即从银川返回西安,5月16日,在熊某的指引下,周某乘坐其朋友王某驾驶的银色北斗星车,在鄠邑区某学院门口找到了王某某,手持事先准备好的铁锹把将其打倒后,又在腹部踹了一脚,迅速离开现场并潜逃至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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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周某、熊某、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杜某涉嫌窝藏被刑事拘留。

6月21日上午,受害人王某某来到公安鄠邑分局,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 破案神速 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感谢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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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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