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執法、事業編制、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未來

本人14年省考考錄參公單位,城管執法崗。最近一直在關注事業單位改革和執法改革,期間也有一陣擔心編制問題。但是從現在的進展看,改革結果似乎沒有論壇上有些人想象的那麼悲觀。我說說自己的理解,希望和大家交流一下。

1.關於事業單位改革中的參公編制

(1)參公會不會取消

關於參公,人們最擔心的就是被改成純事業,尤其是通過省考考錄的年輕同志。從最近的遼寧方案看,機構合併似乎沒沒有提參公的問題。我以為,事業單位改革,和單位能不能參公,是不矛盾的。以前參公的單位,改革完依舊參公,參公是根據職能定的,沒那麼輕易取消的。

(2)參公和公務員

首先,我明確表明,不喜歡論壇裡唯編制論的人。依靠編制把人分個三六九等,你是還活在大清朝吧?看不起別人的人,生活中往往是被別人看不起的,希望大家有個好心態吧。

其次,參公是不是公務員?對於省考考錄的來說,我覺得可以說自己是公務員。有人問我幹什麼的,我就說公務員。並不是說公務員身份有什麼好炫耀的,而是要和體制外的人解釋明白參公是什麼很麻煩。省考考錄的,就是公務員,很簡單。至於參公的含金量,規範的省份和純行政編是一模一樣的。我所在的單位,有以前純事業轉參公人員被調入公務員單位的,有考錄的參公遴選到上級的,有考錄的參公被上級領導看中調入純行政編單位的。關於晉升和前途,參公其實沒影響,主要是看你單位的級別。要是一個科級單位,即使是純公務員單位,想評個副科依然難上加難。所以,只要是管理規範的地區,參公和公務員沒區別。

(3)參公在改革中的未來

好像很少聽說有參公人員因為改革被變成純事業編制的。從之前江蘇的具體方案看,參公單位在改革中被撤銷的,參公人員要麼轉行政編,要麼被分流到同級的參公單位,即是最差的安排也是人在事業單位,但是待遇是參公。當然,這還要看各個省的安排,但從現在的進展看,參公人員不用太擔心。

至於每個系統的參公事業單位具體怎麼改,本人不瞭解不敢多說。從我在的執法類來看,這次事業單位改革,和之前所說的轉成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是不矛盾的,得一步一步來,執法改革還沒開始呢。不是說這次事業單位改革單位合併就意味著執法永遠是純事業。規範執法系統,是大勢所趨。

2.執法改革

順便也說說我對執法改革的理解。最近論壇裡大家似乎對之前傳言的轉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沒有實現感到悲觀,但我覺得這是遲早的事情。

(1)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首先,看不起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編制是沒道理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不是以前的參公或者執法事業編的變種,而是公務員分類改革的產物,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是純行政編公務員,是沒什麼疑問的。公務員分三類,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要說有區別,也是屬性的區別,不是編制的區別。當然,改革完成後不同類的公務員交流肯定是要受限制的,想要當領導的最好進綜合管理類。其實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執法類並不是什麼坑,反而是很好的選擇。理論上來說,執法類在待遇是是要好於綜合管理類的,而且有自己的晉級渠道,不用打破腦袋去當官。

(2)執法事業(參公)編的未來

個人覺得,公務員分類改革單獨列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就是為執法的事業和參公準備的。各位想一下,現在是不是幾乎所有的執法隊伍都是事業編,好一點的是參公?好像只有工商執法是純行政編吧。如果不是為了把執法事業和參公納入進來,那麼單獨分出這一類公務員是給誰設的呢?如果不把各個執法隊伍納入進來,這個分類改革完全沒意義啊,都沒有適用對象。所以,五大執法隊伍,包括更早出臺改革方案的城管執法,方向肯定是越來越規範。至於編制數量問題,不要理解錯了,是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不是行政編制只減不增。

3.關於公務員職業

最後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公務員這個職業。

上了論壇一段時間,說實話很多時候都覺得論壇的氛圍很不好,很多人都在爭論什麼編制好,什麼系統好,什麼崗位好,互相看不起,各種抱怨。當然,體制內的不公平由來已久,當下也仍然存在。但是我們不應該首先想的是做好自己嗎?靠裙帶關係上去的的確有,但身邊還有很多憑藉自身能力上去的你都看不見?

另外,我們不要把公務員當成是鐵飯碗。看現在的改革力度,十幾年或者幾十年後,公務員隊伍繼續縮編也不是沒可能的。改革永遠繼續,不存在那個單位或者哪個崗位的人是可以高枕無憂的。高層也在改革合併,即使是處長、局長,在面臨機構合併的時候依然很難受。所以唯一抵禦風險的就是,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積累人脈。我本人的做法是,做最壞的打算,堅持學習,即使哪天真的被體制拋棄了,靠自己的本是也不至於被餓死。

公務員就是個普通工作,讓你能夠謀生而已。

公務員又是個稍微有點特殊的工作,因為國家政策的運行依靠我們去實施。

希望和各位一起,有一個好心態,完善自己,照顧好家庭,為社會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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