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施展
轉自 | 得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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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中興這樣的中國企業很難融入美國主流社會,這個問題的癥結何在?
我覺得我們討論的這個問題很有代表性,所以,今天和明天的加餐,我就主要來跟你聊聊這個問題。
美國的優勢在於制度?
談到中美之間的差異,你可能會說,中美之間的差異主要是制度上的差異。
沒錯,中美之間的很多差異來自於制度上。但是,兩國的差異並不僅僅存在於制度層面。
我想,如果你和美國的政府或者社會組織打過交道,肯定會有一個感受,就是你按照中國的辦法在美國製度框架下辦事,總會遭遇到各種不爽,對此你肯定感觸頗深,那就是中國和美國的制度差異實在太大啦。
那麼問題來了:
為什麼美國可以說希特勒放在美國就又是一個好總統呢?
或者進一步追問,美國的制度是如何能約束有希特勒潛質的總統的呢?
這主要歸功於美國的制度保障,這套制度保障使得哪怕是希特勒這種,集閃電般的行動力與颶風般的想象力於一身、而且行為軌跡幾乎完全不可預測的天才級獨裁者,都很難在美國的政治舞臺上找到任何可率性而為的空間。
川普當然也有類似的一些特徵,不過他不是獨裁者,他的意志在美國老是處處受阻,這必須是美國製度的一大優勢了。
聽到這兒,你可能會舉出好多反例,來質疑所謂的美國式制度優勢。
的確,就算這套制度能在美國能運轉良好,但不代表它在別的地方也能運轉良好。
例子是現成的:
非洲有個國家叫做利比里亞,說起利比里亞,它實際上是美國人給建的一個國家,19世紀初期美國有一批釋奴主義者,想把黑奴給釋放掉,那釋放掉之後,放哪呢?
他們不想放在美國,那就到非洲去買塊地,然後把這釋放的黑奴全都放回到非洲去,但是他們買的那塊地上還有一些土著,於是在利比里亞這個國家就形成了一種令人匪夷所思的種族歧視的局面,這些被釋放回去的黑奴,居然非常歧視當地的原生黑人。
而就利比里亞的憲法來說,由於這是美國人給建的國家嘛,它憲法當然也就直接從美國照搬了,除了不是50個州之外,利比里亞的憲法結構和美國幾乎一模一樣。但是利比里亞這個國家運轉成了什麼樣,相信你也略有所聞。
社會力量遠大於政府力量的美國社會
說到這兒,你可能要問了,為什麼一模一樣的憲法,在美國就能枝繁葉茂,而在利比里亞卻表現得如此之水土不服呢?這究竟是憲法制度這顆種子的問題呢,還是所在地的社會土壤的問題呢?
我傾向於後者,就是所在地本身的社會土壤有問題。
這也是開頭我說,中美之間的差異來自於制度上的差異,但兩國的差異並不僅僅存在於制度層面。
咱們絕對不能忽視社會土壤對美國製度的馴化作用。因為讓美國的制度真正能夠有效運轉起來的,是美國獨特的土壤,也就是有美國特色的強大的社會。
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利比里亞有也有與美國幾乎是一樣的制度,卻運轉得一塌糊塗。
在特定意義上可以說,美國的制度只不過就是一種組織形式,使得它的社會能夠獲得某種政治性表達而已。
所以咱們要真的理解美國的話,就一定得理解美國的社會。
說到這可能先得解釋一下美國社會的強大到底是什麼意思。
所謂社會的強大,是指社會相對於政府而言在力量上的結構性關係,也就是社會的力量遠遠大於政府,而不是政府的力量遠遠大於社會。
社會能夠大於政府的前提,一定是社會的自我組織能力超強,那麼美國社會的超強自我組織能力又是怎麼來的呢?
這一方面是靠各種利益的相互嵌合,這肯定是脫不開的,因為你脫離開這個就意味著社會肯定是玩不轉了。
但是光有利益的嵌合也沒有辦法把這個社會有效運轉起來,或者說也沒有辦法使得它自我組織起來。只有以一系列大家彼此認可的觀念真實作為社會運轉的支點,社會的自我組織才成為可能。
所謂的觀念真實,就是在一個群體中,人們所共享的對於世界的想象方式或認知結構,或者說是一個群體共享的基礎性觀念,這樣一種觀念,它在物理意義上是否對應著某種真實存在,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觀念真實會在實質上引導人們的行為邏輯。
對美國來說,引導其社會行為的觀念真實,最重要的有兩個內容,一個是其清教傳統,一個是其普通法傳統。
普通法這個問題我在《中國史綱》課程的“駐場答疑之五”裡面曾經展開說過,這裡就不重複了,今天這講加餐咱們著重來說一下清教傳統。
基於理性的權利觀VS基於信仰的權利觀
清教傳統裡面有一個很核心的觀念,就是信仰的無條件性。所謂信仰的無條件性,意味著有些東西根本不是通過理性討論獲得的,而是通過信仰獲得的,絕對不容任何討價還價,不容任何談判且絕對不可以交易的。
要講清楚清教徒的這種觀念來源,有些複雜,我放到下一次加餐裡面具體來說,這一次加餐先集中講一下,這種觀念所帶來的政治和社會效果。
這種信仰的無條件性,對中國人來說可能比較難理解。我可以把美國和歐洲做個比較,就會比較清楚了。
簡單粗暴地分類,可以說,當代的歐洲認為,世界上的各種價值,人類的自由、權利等等這些東西,它們是能夠通過理性論證出來的。
但是美國不是這樣, 美國認為人的權利、自由等等各種價值,它們不是基於理性的,而是基於上帝對人的賜予。基於理性的東西,你跟他能用理性來辯論,基於信仰的,就沒法辯論了,也不能討價還價。
當然你要注意,這是我非常概括、概括到簡單粗暴的一個說法。歐洲人也不都是走理性路徑的,美國人也不都是走信仰路徑的,只能說他們各自的主流是這樣。即便在美國,看看它的東海岸、西海岸的那些大城市,越來越向歐洲的那種路徑靠攏,就是他們也越來越有那種基於理性的觀念了。
就比如像LGBT 這些性少數群體可以被寬容等等,這些在東海岸、西海岸的大城市都已經被認為政治正確了。但是在美國所認定的傳統的南部地區比如得克薩斯等等地方,這事就是沒法討論也不容討論的。從某種程度上說,美國南部更能代表美國的清教徒傳統。
僅僅這麼說一下美國和歐洲在權利來源的理解上的區別,可能你還是不知道這有啥意義,我舉個例子你就清楚了。
2015年夏天,美國最高法院作出一個判決,讓同性戀婚姻在全國合法化。LGBT 人士肯定歡呼雀躍,說終於美國這個堡壘被攻克了,婚姻是LGBT 這些性少數群體本來就應該擁有的權利,終於他們也擁有了!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最高法院是九個大法官,他們對於所審理的案件要投票,少數服從多數,同性戀婚姻這個案例上的投票結果是四比五,有四張反對票。
投反對票的四個大法官裡面,其中有一位寫的反對意見,大致的意思是這樣的:
聖經裡面說了,婚姻應該是兩個異性之間的結合,同性之間是不能結合的,否則就像邪惡的索多瑪城一樣會被摧毀。
那麼既然現在你們要用理性的反思把聖經裡面那種不容討論的東西給打掉,認為我們應該依照理性的原則把婚姻權利賦予所有人,性少數群體也不例外,所以不是非得兩個異性才能結婚,同性之間也可以結婚。
既然要以理性反思來突破信仰的禁忌,那麼我接下來問你:
為啥婚姻一定得是倆人呢?
為啥婚姻一定得是人跟人呢?
你用理性反思突破禁忌,往前走的邊界在哪呢?
遲早你都會走到讓自己感覺難以接受的地方,碰到你的禁忌,憑什麼到時候就不讓別的人來用理性反思突破你的禁忌呢?
實際上到最後你會發現,要堅持邏輯一貫性的話,理性反思走到後來幾乎守不住任何邊界。
反過來這也就意味著,當你面對信念上的敵人的時候,你是沒有辦法強硬起來的。因為你的敵人會用你的東西來打擊你。他們會說,你不是講理性反思講寬容嗎?我跟你信念不一致你也必須得寬容我。
基於理性反思的這種權利觀,它在絕對意義上是沒有辦法駁斥敵人的這樣一種質疑的。而基於信仰的這種權利觀,跟敵人之間就沒這個討論的空間了。什麼寬容?沒這事,我再寬容也寬容不到你身上,說不行就是不行。
這麼解釋一下,你可能就知道美國和歐洲這兩種權利觀的區別了。那麼這和美國的強社會有什麼關聯呢?關聯關係非常複雜,我在這裡只能從最簡單的一個角度來解釋一下。
如果你認為你的個人權利是基於理性反思和理性推導的,那就有個前提,理性能推導出來的東西,理性也能把它給否定掉,最終要想讓這種權利穩定下來,就不得不由政府來規定個人權利的邊界,社會對政府就會有比較強的依賴性。
法國在這方面非常典型,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當中的分析,往深了說都有這個意思。
而依照美國的路數,基於上帝所賜予的個人權利,不僅輪不著政府來規定,相反政府還有可能構成對個人權利的威脅,所以社會就得想法自我組織起來約束政府,於是就有了強社會對於政府的反制能力。
美國與歐洲在權利觀念上的區別,在它們今天在國際政治上的一系列表現當中也能夠看到。
當然,要再強調一遍,我這裡所說的是今天的美國和歐洲,此前的歷史上並不是這個樣子,並且美國和歐洲內部也都有反例,我說的只不過是主流,並不排斥反例。
美國清教傳統的強悍精神
再說回到兩個地方在國際政治上的區別。
國際政治學界有一句話叫做,如果你手裡拿的是錘子,你看什麼都像釘子,但是如果你手裡拿的不是錘子,你希望啥都不是釘子。
今天的歐洲就是這樣,它手裡沒錘子,不僅僅是說它沒有軍事力量,它各種意義上的錘子都不行了。也就是說精神上它已經把自己的錘子給卸掉了,它就希望啥都不是釘子。
而美國正好反過來,手裡拿的是錘子,它看啥都像釘子。
這會有什麼效應呢?
就是你會感覺美國的行事極為霸道,它經常不跟你講理。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很重要。如果世界上全都是歐洲那樣的謙謙君子,碰到別的不講理的,歐洲所認可的那套秩序不就泡湯了嗎?
在這種情況下,歐洲的身後也得站一個不講理的,它跟歐洲有差不多的價值觀,但是不允許討價還價,誰想在這上討價還價,它直接就跟你正面硬剛,歐洲想講的那種理,才有得可講。
也就是說, 講理的前提得是有人能主持這個理,而主持這個理的人,就必須有執行力,要有執行力,還真就得霸道一點,否則執行力就很差。
美國就是提供這個執行力,而它能這麼做,它最底層的精神結構來自於什麼呢?
就是剛才我所說的,來自於美國深刻的清教精神。
雖然美國的東、西海岸的大城市,已經越發的歐洲化了,前面說的美國最高法院支持同性戀婚姻,那些投贊成票的大法官,主要支持者就是來自這些地方。但是在美國南方的很多地方,仍然保持著一種很保守的狀態。
但恰恰是這種保守,才是美國真正的力量所在。
美國的力量不在於去簡單地弘揚什麼價值,單論弘揚價值,歐洲人比美國做的漂亮得多,美國的力量在於,最終如何落實你所推崇的這個價值,這是需要美國人出手的。
奧巴馬的支持者主要來自美國的東、西海岸大城市,這些地方高度國際化,越是國際化,與世界交往越多的地方,就越歐洲化,我所謂歐洲化就是指,它已經開始對人的權利進行各種理性反思,但是這種地方就不太容易保持那種非常強悍的東西。奧巴馬看上去很政治正確,但這種政治正確卻有可能使得他喪失某種執行力。
而川普的支持者群體,主要就在美國非常保守的那些地方,這反倒成為美國的今天的超強行動力的根基之所在。這些保守的地方保持著那種強悍的東西。
強悍跟野蠻不是一回事。野蠻是什麼意思?完全啥理也不講。強悍是指,我跟你說清楚,道兒我給你畫出來了,你別踩線,咱們啥都好說,敢踩線我就弄死你,這是強悍。
美國的清教傳統裡面有著一種非常強悍的精神。
這種精神結構裡包含著一些完全不容談判,不容挑戰的東西,你不許碰一下,碰我就弄死你。這種精神結構是中國人極為陌生的東西,但這卻是我們理解美國非常必要的一個東西,否則我們就並不知道該如何恰當地與美國人打交道。
我談到了清教信念對於美國的重要作用。接下來,我會再跟你聊一聊清教信念當中所強調的那種信仰的無條件性,是怎麼來的。
你可能知道,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而美國最早的一批移民就是來自英國的清教徒。
這些清教徒為什麼要遠渡重洋來到北美呢?
就是因為他們的信仰問題,在英國本土受到了迫害和打壓,所以他們被迫逃離本土去北美避難。
清教對天主教的批判
那麼,清教徒和別的基督教教派在信仰上有什麼不同,以至於要背井離鄉呢?
稍微瞭解一下清教的歷史,你就明白了。
清教誕生於歐洲宗教改革當中,宗教改革可不是單獨的一場改革,裡面有三場重要的改革,形成了三個重要教派,分別是:
起源於德國的路德宗;
起源於英國的英國國教;
起源於瑞士的加爾文宗。
加爾文宗在英國又獲得了清教這個名頭,因為這個時候英國實行的英國國教,英國國教是國王亨利八世跟天主教會決裂之後形成的新教教派,但其中保留了大量的天主教內容。 英國的加爾文宗教徒就主張要繼續清除國教裡面的天主教內容,把教會恢復到最初《聖經》裡所展現的樣子,他們就被稱為“清教徒”。
清教所主張的對天主教的改革力度更徹底,所以,你可以把清教理解為是新教這個改革派當中的改革派。
那麼,清教徒為什麼對天主教這麼不滿意呢?
很多人會說宗教改革主要是因為天主教會太腐化墮落了,當然這也是原因之一,但是根本原因其實是雙方在神學上的理解不一樣。
清教看不慣天主教的東西很多了,其中之一就是天主教的教義太理性化了。
為啥太理性化有問題呢?
因為《聖經》裡面是非常強調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的。
什麼叫全知全能全善啊?
就是說, 上帝是一切的標準,任何東西都不可能反過來成為衡量上帝的標準。如果教義太強調理性,就會對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的意志有所削弱,而原初的基督教正是高度強調上帝的這種意志。
你可能會問,天主教就是從原初的基督教裡面發展起來的呀,為什麼它會走上偏向理性化的路徑呢?
因為在中世紀,天主教會一直跟世俗政權有很強的對抗關係,為了能有效對抗世俗政權,教會就越來越制度化了,相應地教義也開始理性化了,如果教義不理性化,就會遭遇到意識形態和制度不匹配的問題。
而這樣一個理性化的結果,在新教徒包括清教徒看來,就讓天主教會逐漸偏離了耶穌的最初教誨,這是對耶穌基督的背叛。
當然天主教肯定是不認賬了,但是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教基於自己對天主教的批判,發展出一整套新的教義,由此形成新的觀念真實,並引導出轟轟烈烈的歷史過程。
清教與猶太教的同構性
既然清教徒的主張是要按照《聖經》,把基督教恢復到最初的狀態。那就要問了,清教認為哪些才是符合基督原始教義的東西呢?
這就需要從基督教立教,耶穌跟猶太教的那段淵源說起了,耶穌基督本來就是個猶太人,他當年相當於改革了猶太教,創立了基督教。
那他為什麼要改革猶太教呢?
原因就在於耶穌基督和猶太人在誰才具有上帝選民資格這個問題上存在尖銳的分歧。 猶太人認為他們自己才是上帝的唯一選民,而耶穌當年要做的又恰恰是把猶太人的這種選民資格擴及到所有人。
雖然基督教對猶太教做了很多改革,但是它仍然發源於猶太教,而且耶穌也是猶太人出身,所以耶穌在對於世界的一些最底層的想象方式中,精神結構與猶太教有著高度的同構性。這裡面恰恰有中國人最難理解的一個精神結構。
這是什麼樣的一種存在呢?
我來講舊約裡的一個故事你就能理解了。
舊約的精神結構
《聖經》分成舊約和新約兩大部分,其中的舊約就是猶太教的經典。舊約裡有一章叫做約伯記,約伯的英文寫法就是喬布斯的那個喬布,job。
約伯記講的故事是,有一個財主叫做約伯,他非常虔誠地信神,幸福地生活在上帝許諾給猶太人的迦南之地,家裡牛羊成群,老婆既漂亮又賢惠,兒子既能幹還踏實,約伯又是個大善人,街坊鄰居都特別認他,他在這過得也很舒服。他相信所有這一切幸福,都是因為,自己很虔誠,於是上帝賜給他的。
剛好有一天魔鬼撒旦到處遛彎,遛著遛著就遛到上帝他們家去了,坐那兒跟上帝聊天:
上帝就問他說,你最近都幹嘛了?
撒旦說,我最近就是到處走走,看看都發生什麼事。
上帝就藉機問他,你有沒有看到我的僕人約伯,那是世界上最虔誠的人了。
撒旦說,你甭逗了,虔誠什麼?他之所以虔誠,還不是因為你讓他獲得幸福了嗎?如果你把他的所有幸福都剝奪走,你看他還虔誠不虔誠,你看他還信不信你?
上帝說,OK,今天把他交你手上了,只要別弄死他,隨你怎麼玩他,我就要看他到底虔誠不虔誠。
上帝和魔鬼達成這麼一個協議,下界就開始出事了,約伯正在朋友家跟朋友吃飯,結果突然之間僕人跑來,說老爺不好了,突然狼來了,把羊都給叼走了,趕緊回家看看去吧,一會又有一僕人跑來,說老爺不好了,房子著火了,趕快回家。約伯還沒反應過來呢,僕人又跑過來說,老爺不好了,太太也出事了,老爺不好了,少爺也掉河裡淹死了。反正就是瞬間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落得個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除了被撒旦折騰個人財兩空之外呢,約伯又開始頭頂生瘡,腳底流膿,渾身上下沒一處好地方,人活成這樣基本上也就廢了。
有三個約伯的朋友聽說了約伯突然之間遭此大難,就從遠處跑過來看約伯,約伯正坐在垃圾堆旁邊拿瓦片刮身上的爛肉瘡痂什麼的。
那仨朋友就說,約伯你怎麼搞成這樣?
約伯說,我也不知道,突然間天遭橫禍。
仨朋友就說,這肯定是因為你幹了壞事,上帝要懲罰你。
約伯說,我真啥都沒幹呀。
朋友就說,你還不承認,肯定是幹了壞事,上帝絕不會無緣無故的懲罰一個好人的。
約伯聽了很生氣,就把這仨人轟走了。
之後約伯就對著上帝發怒,抱怨說,上帝你幹嘛讓我遭受如此之多的苦難?與其讓我遭受這麼多苦難,當初就不該讓我生出來。
約伯正在那抱怨的時候,突然之間上帝從雲中現身,痛斥約伯,你在對誰說話?我創造天地的時候,你在哪?這世間的風塵雷電莫不出自於我,你有什麼資格這麼對我說話?
緊接著上帝又舉了兩個例子,說:
海中的怪獸利維坦(那是後來西方政治學當中最重要的幾本著作之一的名字,那書名就從這引來了),有翻江倒海的本事,誰能製得住他,你行嗎?只有我能。
陸地上的怪獸Behemoth(還是那個作者霍布斯,又寫了另外一本書,也是西方政治學一個非常重要的著作就叫Behemoth)。Behemoth也是撼天動地的本事,誰能製得住他,你行嗎?只有我能。
所有這一切莫不出自於我,你有什麼資格跟我這麼說話?
約伯聽到這之後,翻身倒頭就拜,說上帝我錯了,從此以後我必更加虔誠的信你。
故事到這基本就完了。
一神教與非一神教的觀念差異
這事兒在中國人聽起來肯定會覺得匪夷所思,這上帝比魔鬼還壞,魔鬼好歹人家是一真小人,你上帝這就一十足的偽君子嘛,往死裡玩你,而且完了之後還要求你必須得發自內心的誇一句,上帝,你玩得真好!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事情,這種上帝太邪惡了。無法想象他們怎麼可以信這種神。
但這恰恰是猶太教,早期基督教,包括後來的清教在內一個極為重要的精神結構。
為什麼這種神還要信,而且必須得發自內心的誇他好呢?
實際上反過來我們就要問一下,為什麼中國人覺得這種神就不應該信?
因為我們本能性地會認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才是真正的道德基礎。
那麼,當我們不假思索地接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套道德要求為合理的時候,這背後的潛臺詞是什麼呢?
潛臺詞是,如果善不得善報、惡不得惡報的話,這世界就是一個顛倒黑白的世界,是一個不值得愛的世界。
這不僅是中國人一個本能的思維習慣,也是多一半的非一神教的國家和文明(所謂一神教就是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三大一神教)都會有的一個類似的觀點,叫它觀念真實也好,或者說信念結構也成,反正就是說一定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那麼對於猶太人、對清教徒來說也是一樣,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樣一種觀念真實或者說信念結構,有什麼問題呢?
至少有倆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如果有這麼一個原則存在,連上帝都不能違背的話,那這個上帝還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嗎?
在他們眼裡,如果你預設了存在這麼一個連上帝都不能違背的規則,它在上帝之先、在上帝之外,那麼你所信的就根本就不是上帝,你信的是玉皇大帝。對猶太教和清教來說,他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竟然可以存在這麼一個要高於上帝,且上帝也不得違背的道德原則。
第二個問題是:在猶太教和清教看來,這套道德觀念的最大敗筆在於,如果善一定有善報,惡一定有惡報的話,那麼我如何才能確認,你做好事,究竟是因為做好事是對的,還是僅僅因為做好事有好處?如果你做好事是為了得好處,此時這還真的是道德嗎?
信仰的無條件性
我們把剛剛那個故事往後延伸一下,有一個20世紀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本來是個奧地利的猶太人,後來由於種種原因跑到英國去了,如果你訂閱了隔壁劉蘇里老師的名家大課的話,聽到這兒你可能已經猜出來我要說的是誰了?沒錯,他就是維特根斯坦。
維特根斯坦曾經有過關於猶太教的一個說法,振聾發聵。
他這說法的背景是:
在二戰後,當時奧斯威辛集中營屠殺猶太人的罪行已經被揭露出來了,於是好多人都在質疑,說在奧斯維辛之後,上帝是否仍然成為可能。
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猶太人你們自稱是上帝的選民,可為什麼你們在集中營裡都那麼悲慘了,上帝還根本不施以援手呢?明兒你就要當柴禾被人給燒了,今兒上帝仍然不管你,那麼在這一刻上帝在哪?這樣一個上帝還值得信嗎?所以很多人都在質疑,說奧斯維辛之後,上帝是否已經徹底破產了?
維特根斯坦怎麼看這事兒呢?
他說,越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就必須像約伯一樣,越發虔誠的信神,明知道馬上就要進焚屍爐了,你對神的那份無比虔誠的信仰也依舊沒有絲毫動搖,這才是你的正確做法。
這個咱們聽起來也是有些匪夷所思,這也太阿Q 了吧?
但這裡恰恰又反映著我剛才所說猶太教、包括清教當中類似的一種底層精神結構。
為什麼明兒就焚屍爐了,今兒還必須虔誠的信神呢?
因為如果明兒就死了,今兒我就不信了,那我信神是為了什麼?信神是為了好處,也就是說如果沒好處,我就不信了。那此時你信的究竟是神還是你從神那兒得到的好處呢?
只有明兒就進焚屍爐了,今天仍然虔誠信神,才能證明,你對神的信仰是無條件的。你之所以信神,不是為了得到好處,而是因為信神是對的。如果你因為有好處才信神,那就意味著你的內心實際上是被外在物質所決定的,從哲學意義上講,你這個人就跟動物沒有什麼本質區別。
如果你選擇信神,是因為信神是對的,而不是因為信神能給你帶來好處,那就意味著你已經在真正意義上證明了,你的心靈不再被任何外部世界的物質條件所挾持,而是可以按照自己內在的信念自主地做抉擇,所以你的心靈真正地是自由的。
你以這樣一種極致的方式,真正證明了你的精神是自由的,靈魂是自由的。而在這種情況下,你也才真正地活出了人之為人的偉大性。
人之為人的偉大性就在於人的心靈,人的精神是自由的,可以不受任何外界物質所挾持,你可以自主地按照自己內心的道德確信行事,這是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所在。
在這種情況之下,你信的東西別人接不接受,這是另一個問題,但是你的這種道德抉擇,證明了人的內心,人的靈魂是有可能自由的,證明了人之為人的偉大性。
如果你明兒進焚屍爐了,今你就不信了,那麼希特勒殺你,在絕對意義上,他不是沒道理的,因為希特勒殺猶太人的理由就是,他認為猶太人是一群唯利是圖的小人,他們把我們社會給搞壞了,之所以我們糟糕,就是因為有這麼一群傢伙。
如果你明兒進焚屍爐,今兒不信了,那希特勒指責你沒錯,你的確是惟利是圖的小人。
但當希特勒明天就把你扔進去,你今天照舊能做到虔誠信神的時候,你的信仰就不是有條件的,而是無條件的,此時希特勒殺的就不再是猶太人了,而是一群真正的證明了人性之偉大,人之所以為人的,內心高尚且靈魂上永遠無法被毀滅的這麼一群人。
正因為你的信仰是無條件的,你的內心才是真正自由的,於是在這種情況下才使得希特勒殺你這個事無條件地變成了反人類罪,否則的話他就是反猶太人罪。但如果你能夠像約伯那樣堅持下去的話,此時希特勒的行為才可以被無條件地還原為反人類罪。
這樣通過你的死,你真正證實人之為人的偉大性,人之為人的高尚性,你的靈魂就獲得了昇華,於是猶太人的死就不再是一種生物性的死亡,它開始被聖化為犧牲,犧牲才構成人類最可寶貴的東西,它是真正能夠引領人走向更高的精神世界的路標。
這個故事雖然說的是猶太人、猶太教,但是這個堅持信仰的無條件性,堅定內心決不妥協的精神結構,在最原初的基督教也是一樣的,也是後來的清教徒所追求和信仰的。
中美截然不同的精神世界
說了這麼多,你就可以明白,清教當中那種強調信仰的無條件性的精神結構是怎麼來的。
由此也可以看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樣一種道德要求,與信仰的無條件性這樣一種精神結構,有著多麼巨大的區別。
我在這裡不是要比較雙方誰高誰低,這種比較沒有任何意義。
我只是在說, 有另外一種與我們所習慣的思維方式截然不同的精神世界,恰恰是我們要面對的最重要的國家,美國的精神動力所在。我們不一定要接受他們的那樣一種精神世界,但是我們必須要理解那種精神世界,否則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該如何恰當地與對方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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