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登記後莫名失股權 百餘股東狀告曲靖工商

一家曾經擁有300多名股東的公司變更登記後卻只有27人。因對變更登記不服,桂某某、丁某某和他們代為持股的99名股東一紙訴狀,將曲靖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6月26日上午9時,雲南省曲靖市沾益區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行政訴訟案。

變更登記後莫名失股權 百餘股東狀告曲靖工商

變更

300餘股東變成了27人

“麒麟區百貨公司”經改制後更名為曲靖百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百大公司)。在股東王女士的記憶裡,改制的哪些年,每位職工的佔股比例按照工齡進行量化,股權證上顯示發證日期為2001年7月30日。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名,但百大公司實際的在冊股東多達300多名。2017年11月該公司向股東發出公告稱,因公司發生了增資和股權委託代持以及股權變更等事項均未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導致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原登記信息不一致,影響公司規範運行。

公告中稱,公司要將註冊資本由原來登記的1206萬元變更登記為1489.7萬元。此外,根據2006年2月24日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和308位股東分別與王某某、朱某某、杜某某簽訂的《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及237位實際股東直接或間接與陳某某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的事實,將公司《股東名冊》中的股東及股權進行變更,所轉讓的股權變更登記在陳某某的名下。

此事還引起了當地相關部門的重視,去年12月30日,根據麒麟區商務局的請示,麒麟區政府對百大公司的變更登記進行了批覆。

今年1月,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百大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為陳某某等27人。有股東提出複議後,2月28日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複議決定書,維持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變更登記決定。

變更登記後莫名失股權 百餘股東狀告曲靖工商

訴訟

股權變更卻不知情 股東狀告工商局

桂某某和丁某某是百大公司的職工,他們也是公司的合法股東之一。兩人稱,他們受另外99名股東的委託,代為持有百大公司的股份並代為行使股東權利。今年1月他們通過工商查詢發現,在他們及其他99名股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百大公司就進行了工商變更登記,公司股東登記變成了陳某某等27人,卻沒有他們及99名股東的名字,之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進行了變更登記。沒有被登記的股東認為,這樣一來,他們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股權及股東的相關權益。

今年3月桂某某和丁某某一紙訴狀將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方依法撤銷2018年1月對百大公司作出的股東變更登記行為,將原告持有的百大公司股權及原告代為持股的99名股東的股權登記在原告的名下。

庭審

原告: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有履行審查職責

庭審中,百大公司作為第三人出庭參與訴訟。

原告方認為,被告曲靖市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有依法履行審查職責,讓侵害眾多股東利益的變更事由得以通過,使得原告和原告代持股股東完全在不知曉的情況下喪失了對股權的實際控制。而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面對股東們提出的行政複議,在沒有經過嚴格審核或聽證的情況下作出了維持被告行政許可行為的複議決定書,使得原告應有權益繼續受到侵害。

桂某某在庭上表示,自己的確曾經將股權委託他人進行代理,但該決議早已作廢。

被告:變更登記行為合法

面對股東的訴訟,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理人稱,今年1月9日,百大公司向被告方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申請書,申請將該公司註冊資本由1206萬元變更為1489.7萬元,公司登記的股東由王某某變更登記為陳某某等27人,申請人還提交了麒麟區政府對變更登記等問題請示批覆的相關材料。

百大公司還提供了2006年2月24日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和以此決議形成的三份股權委託管理協議以及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資料。被告方認為,百大公司提交的變更登記資料合法,滿足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所以,被告方同一天決定準予變更登記。

對於原告方請求的,將兩原告及99名股東股權登記在原告名下的請求,被告方認為,公司股東變更登記的申請人只能是公司。

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理律師認為,被告方依法履行了行政複議的法定職責,複議的程序合法。

第三人百大公司的代理律師認為,他們提交給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2006年的股東大會決議以及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等材料,並沒有違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所以不存在變更登記損害公司股東權益的結果。他們認為,被告方的變更登記行為合法。

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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