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被告人李芝胜在鄂尔多斯被执行死刑,杀人过程令人发指!

重磅!被告人李芝胜在鄂尔多斯被执行死刑,杀人过程令人发指!

重磅!被告人李芝胜在鄂尔多斯被执行死刑,杀人过程令人发指!

2018年6月14日,被告人李芝胜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被执行死刑。

重磅!被告人李芝胜在鄂尔多斯被执行死刑,杀人过程令人发指!

2014年7月,被告人李芝胜与赵某甲合伙向赵某甲之弟赵某乙承包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某煤矿的护坡和人工湖混凝土工程,由赵某甲提供所需材料,李芝胜、赵某甲负责雇工作业。2015年1月工程竣工后,李芝胜单方以“社会标准”计算,扣除其个人收取的7万余元预付款,发短信要求赵某甲、赵某乙支付其工资43万余元,并多次发威胁短信追款,要求赵某甲、赵某乙先行结算,赵某甲、赵某乙未予给付。李芝胜遂起意绑架赵某甲之妻李某某(被害人,殁年55岁)要挟赵某甲付款。2015年8月29日21时许,李芝胜驾车到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被害人家附近,将正在浇地的被害人拖至车后备箱内,遮挡车牌后驾车前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方向。途中被害人不停呼喊,并持厢内铁锤打碎车窗玻璃,往车外扔物品以示求救,李芝胜数次停车殴打并持单刃刀捅刺被害人胸部、头部、小腿等处,并猛踹被害人胸部数脚,致使被害人心脏破裂死亡。之后,李芝胜将尸体拉至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一树林处进行掩埋,并将受损车辆放火焚烧后逃离。案发后,李芝胜于2015年9月14日被抓获。

李芝胜在经济合作中,违背平等协商原则,遭到拒绝后,非法绑架合作伙伴的亲属进行要挟,绑架过程中为制止被害人反抗,轮番采用拳击、石砸、刀捅、脚踹等暴力手段,致使被害人死亡,又掩埋尸体,焚烧车辆,湮灭罪证,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芝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犯不服提出上诉,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6月1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依法对李芝胜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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