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姐說法
隨著社會的發展,父母一代總是想著多買幾套房屋,以防後顧之憂。那麼,在買房屋時,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還是父母自己名下好呢?許多人在購房時,不僅以自己的名義買房子,同時為了降低購房成本,許多人還以子女的名義購房。那麼,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何利弊呢?
把房產登記在子女有以下好處:
1、規避稅費。
把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錢。相比贈予、繼承等能省下數萬元過戶稅費,還不用擔心將來會徵收遺產稅。
2、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有些家長從事風險性商業經營活動,以孩子的名義購置房產,一方面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另一方面,如果家長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3、提前為孩子準備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其婚後被配偶分割。
提前為孩子購置房產,一方面為孩子將來結婚做準備,另一方面根據目前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後屬於個人財產,其配偶無權分割。
4、夫妻雙方出現感情危機,從保護子女權益出發,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一些家庭中夫妻之間產生矛盾時往往互不相讓,誰也不願在財產上吃虧,此時有些夫妻會共同出於對子女的愛護,協商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但是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還有以下風險,你不可不知:
1、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什麼?就算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
2、房屋出售或轉讓不方便
出於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即便是父母也不可以隨便出售子女名下的房產。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凍結、沒收。
按照正常程序,子女名下的房產,要等到子女年滿18歲之後,經過其同意,父母才可以出售其名下的房產。如果子女未滿18歲,父母想出售子女名下房產的話,則需要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後,還需要籤保證書,確保出售子女明顯的房產是為了子女的利益。否則想出售子女名下的房產是比較難的。
子女名下的房產抵押也比較麻煩。因此,我們可以講,父母可以給子女買房子,但是不能隨便出售或抵押子女名下的房子。
3、離婚了,孩子的房不能被分割
夫妻離婚分財產,這孩子的房子怎麼分呢?如果這房子的所有權是孩子的,那麼它就不屬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的共同財產。
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沒成年,那誰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擁有房子三分之二的價值。
所以,如果買這房子時你掏了錢,房產證上寫了孩子名字沒寫你的,日後你離婚了,這房子你還一分錢都分不到。
4、以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房子也不能被收回
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父母把這套房贈與了子女,只有才對這套房子擁有所有權。
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正式實施,《物權法》對房屋產權做了明確的保護。假如父母你那老之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會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礙。
5、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按照政策首付應交至少30%,如果是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才二成。二套房的話,商貸首付比例為40%、公積金貸款為30%。
如果子女名下有房產呢?孩子如果在限購政策出臺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準,付40%。
最後還有一點就是,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還可能導致子女成年後,在購房時多交房產稅。這一點也需要父母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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