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清書札賞玩

中国明清书札赏玩

書札又稱尺牘,即古人的書信。牘是古代書寫用的木簡,通常長一尺左右,故稱尺牘。在古代,書信又有各種不同稱謂。如寫於竹上者稱“簡”,寫於布帛上者稱“帖”,寫於木版上者稱“札”等,因而有尺牘、書札、書帖等不同稱謂。又因漢以後書信多裝入封套(函)中,故又有函札之稱。

書札在古代,是溝通聯繫的最重要方式,同時代表了寫信人的形象、學問、態度等。因此古人作書信,均以慎重態度視之。在晉唐時代,書信甚至是書法家們最主要的創作動機。我們今天看二王父子、顏真卿、柳公權等大家所留下的拓本、墨跡,都是他們當時往來的信札。當時的信札後人尊稱為“帖”,如乾隆“三希堂”中的“三希”都是晉人的法帖,可見在古代,收藏古人書法、信札是最可寶貴的一項。

在唐宋時期,書札多是隨意書於各種紙上,並沒有所謂的信箋這一特殊紙張的。現今所見的唐宋書札,大小都不相等,也沒有行格、印花之類的裝飾。唐代有傳說中的“薛濤箋”,但未見有實物傳世。宋人有所謂金漆版等名目的信箋,也未見原件。

明代信札,在今天還偶可見到在藏家手中流通。而宋元人的信札,則早已進入各大博物館中成為一級品,即使以我國省級博物館而論,藏有宋元人尺牘的也是少數。

明代初年,信札的形式仍與宋元無大差別,特點多表現為:

上款:上款即收信者稱謂,明初人通常將收信者名諱書於信末,往往高一字或平行,並且通常是在“某某(自稱)頓首拜上”字之後再另起一行寫上款,以示尊敬。

下款:下款即寫信人名,明初信札比較多見的是雙下款,即寫信人名出現兩次,一次是在信的開頭寫上“某某頓首或拜具”等,最後在信的正文之後再書“某某再拜”或“某某頓首”字樣,本來“頓首再拜”字樣應出現於雙下款的信,因為開頭已“頓首”,信末才“再拜”,但演化到後來即使單下款的信也寫“再拜”,這是後話了。

明初的這種雙下款的寫法實際上是宋以來信札的一種延續。明初的信箋,多為素紙,間或有大片灑金的,金片較為稀薄,灑金紙質無清代金箋那種厚粉質感。

明代中晚期的信札,其特點又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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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中晚期開始,特製信箋成為一種時尚,尤以明晚期為甚。這部分信箋特色將在下文說明。

上款:明代中後期信札上款絕大部分放於信末,以示尊重,除非是下級致送上級,或晚生拜會高官的信才鄭重地將收信人上款放於前面。這種上款放於前的信一定是較尊敬的長輩而不會是友朋。

此外在稱謂上也可見到明末信札的特色,如“某老年長”、“某某社兄”、“某某尊丈”等,都顯出明末的慣常稱謂。

下款:明中後期信札多數只是單款,通常置於信末,放在收信人上款之前。通常的寫法是“某某頓首拜上”等字樣。此時期一個有趣的特色是,寫信人愛在下款的簽名之上鈐蓋自己的名印,並且多是蓋於名字而非姓氏之上,這是當時一種流行的風氣,到清代仍偶有餘緒,但不如明中晚期普遍。

左素等字樣:在明中晚期信札上,我們可以看到,在寫完上下款、日期等內容後,大部分的寫信人在信的左下角會寫上“衝”、“左衝”、“左素”、“餘素”等字樣,這是怎麼回事呢?

這其實是古人在通信隱私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所想出來的一種保護措施。古人寫書全部是從右方寫至左方,寫完之後再寫上“左衝”,也就是說信的內容到此為止,左方是空白的,“衝”與“玉”、“素”等字即空白之意,這樣可防止信札在投送過程中被人拆開後,私自在上面添加內容而引致其他後果。在明人的筆記中,我們常常讀到某人的信函被東西廠、錦衣衛等拆閱而招禍的內容,這就是為什麼寫信人要寫明左側空白的緣故,類似的字樣包括“左玉”“餘玉”、“餘白”等,但以單書一“衝”字最為多見。明人的信札,與清人的面貌最大不同之處,是明代人寫信的行間、佈局比較疏朗,字體也較為奔放、隨意,清人的信札多數顯得擁擠、嚴謹,我們常說明人寫信的“氣度”即指此而言。

清初的函札,在今天也頗為稀見。從格式上來看,與明末的差別尚不大。主要區別在:

左衝之類的用法少見:清初的信札甚少再用“左衝”之類表示完結的標誌。

鈐印的風氣有所減少:清初信札很少在名字上鈐印,偶有用印的,多鈐在左下角或信的正文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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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信函:所謂不具名信札,也是明末至清初所流行的風氣,即為了保障寫信者的隱私及防止有人拆閱告密,寫信人不在信中具署自己的姓名,而用“名正肅”或“知名不具”等語代替簽名。“名正肅”或“名正泐”都是指代替簽名之意。“知名不具”者,是因為收信人已很熟悉寫信者的筆跡等,所以不需署名即知何人。這種風氣大約延續到清初康熙年間才漸漸消退,遇到這種函札,需花一番工夫考證書者為誰。

清代乾隆之後,信札的形式又發生重大的變化,體現在:

上款位置轉移:自宋以來信札都流行將收信人上款放在信末“某某頓首”之後。清中晚期的習慣則將上款放在信的開頭部分。稱謂上也有所不同,明及清初慣用的是年丈、年臺、世丈、宗臺、父臺、社兄、社盟等。清中晚期最流行的稱謂有大人、先生、執事、仁兄等,其中最具時代特色的是“大人”,這是乾隆期以後所流行的一種稱謂,既可用於尊長(如老大人、督憲大人)也可用於晚輩(世大人,即世侄)等。

客套語及贅語增多:明人信札往往開篇即入主題,所以書法也流利生動,有較高藝術性。清代乾隆以後,信札的文字日趨繁複,在正文之前,往往加上數十字不等的祝頌語及表示傾慕、尊敬的語句,表現在官員之間往來文札上及友朋之間書信上都是如此,甚至一些專門教人寫這類信札的書籍也有保留至今的,可以看到其上所列舉的祝頌語冗長且繁瑣。這種風氣與當時科舉制文風有很大關係,也可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清末社會風氣的衰退。有的上下級之間的致函甚至無法通讀其中的真正內容,無怪乎民間流傳有“博士賣驢”的笑話。

代筆的信札增多:一般而言,信札是出自寫信人親筆才具有價值,如果是代筆的則要打折扣。明人信札,除公牘外,極少見有代筆的。清中期之前也是這樣。但到了清代後期,隨著師爺、幕客一類吏的數目的增加,代為捉刀寫信者也多起來。

常見的清末代筆信,大部分是官員之間的往來信函,既有公牘,也有私信。這些代筆信的特色,多由師爺或幕僚以端正的楷書寫成,且客套話特別多。如果出自寫信者親筆,則多是較隨意的行書字體。

這些代筆信多出於清末一些重要官員幕下,如李鴻章、彭玉麟、胡林翼等,他們每日要處理的信函數量頗巨,因此信札常由他人代筆。但也有些高官仍堅持自己寫信的,如曾國藩、翁同和、張之洞等,信札多不肯由人代筆,可見他們做事的嚴謹。如本書收錄張之洞致文廷式札中有句雲:“此時必不能作書(文氏在病中),可令親信人執筆。”大概文廷式也少有讓人代書的習慣。

花箋品種增加:清末信札最可人之處,是信箋的色彩性及藝術性都大大豐富了。各色的水印木刻花箋充斥市肆,使一般讀書人的信也以各色箋紙書寫,各種花紋、書畫圖案使信札平添了幾分藝術性。

清末信札的特色,是氣度比較狹窄、擁擠、趨於程式化,與明末清初的疏朗自如大異其趣。

進入民國時期,書札仍然活躍於文化人之間,不過從形式上看則增加了許多新的元素。例如在新文化運動之後,白話文在信札中的比重逐漸增加,更重要的是出現了新式標點,打破了過往信札無句讀的千年規矩。

民國期間的信札格式比清末要靈活得多,解除了帝制的束縛後,許多等級制度都不復存在,因而冗長的客套話、祝頌語也都廢棄了。過往嚴格規定的“抬頭”(即稱呼帝王或上官時需另起一行高一字)也成為陳規。

民國時期的信札顯得活躍、多變,可以說是我國書札歷史上最後一個黃金時期。隨著通信方式及科技的改變,書札不可避免地式微,在民國時期已由電報、電話取代了大量的書信,所以在今天,一些民國時期名人的書札(尤其是文化名人)亦因為稀少價值反而在清初信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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