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有法律依據嗎?

河南教育通訊社

說實話,這種現象非常普遍,特別在三四線城市。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就要開除公職,並撤銷教師資格,

這種做法並不具備法律依據,而且於情於理,都太荒謬。

但並不排除有些學校通過這種方式來遏制教師進行課外補課收費,但在本質上,並不是一件真正得體合適的事情。 為什麼教師有正當的工作,還需要進行課外補課來賺錢。這裡的情況也並不複雜,一是因為有學生有真實需要,二當然是因為待遇偏低,為了養家餬口,也是必須向現實低頭的一種方式。

在大城市,教育培訓機構和各種興趣班非常廣泛,能完全滿足家長和孩子的需求。在這裡,教師的地位和待遇也是非常高的,在課後的業餘時間,他們根本不需要去進行有償補課來賺取經濟補充。

但在一些三四線城市,教育培訓機構本來就是一場肥肉,但可能比老師本身還不負責任,收費高還不專業,市場混雜讓不少家長看得眼花繚亂。這個時候,對於身居底層但非常懂得教育重要性的父母而言,是非常花費一定的金錢去讓自己的孩子賭一把,希望能通過教育改變自己底層的命運。

我身邊一些親戚就有這樣的經歷,而且不少老師也很負責任,一方面自己的能力得到了肯定,滿足了家長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小縣城不太容易找到更多兼職提升收入水平,這是一種還不錯的方式。

人都是向上走的,如果是出自雙方合理的需求,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學校或者法律也不應當對此草木皆兵,大呼小叫。


超級爸爸

暑假已經來臨,越來越多的家長都會問我一個同樣的問題:“老師,今年暑假你有沒有補課?”我都一一拒絕了。不是我不需要錢,不是我教得不好,而是我膽子太小了,不敢觸碰傳說中的“高壓線”。

那麼問題來了,為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只是違規罷了,本來就是學生家長與老師之間你情我願的事情,可為何違規補課的成本如此之高?

有需求,就會有供應。當社會上那些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群魔亂舞的補課機構無法讓家長滿意的時候,他們自然會想到更為專業的在職教師。而在職教師犧牲課餘時間為學生補課,如果是無償的話實在說不過去,畢竟換做任何正常的教師都不會去做如此奇葩的事情;如果是有償的話,那應該比做賊還要提心吊膽——補課教師終日如過街老鼠,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有人說,整治教師有償補課是因為補課老師上課不講主要內容,而在補課的時候講主要內容。我覺得這句話本身就荒謬至極:有哪個老師會上課不講補課講?除了智商極低、大局觀極差的教師,否則只要稍微有點思考能力的老師都不可能這麼做:因為教師面臨著每一年的年度考核,面臨著學生各級各類統考評比的壓力,而參與有償補課的學生只是極少的一部分。試問:老師上課不講重點而在補課講,絕大多數的學生怎麼可能給你考出好成績來?你所教的班級學生成績次次倒數第一的話,你即將面臨著什麼?只有當過教師的人才深有體會。

教師為什麼要甘冒奇險進行有償補課?原因不外乎這兩個:其一,學生的升學壓力太大,負責任的中小學教師經不住家長的軟磨硬泡,心軟之下答應家長的請求;其二,教師的待遇確實有待提高,為了生活能稍微過得滋潤一些而已。

家長需要孩子的改變,教師需要物質的充盈,除非教師強制學生有償補課,否者二者之間絕不會因為教師有償補課而存在任何芥蒂。


微雨潤苗

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有沒有法律依據,暫且不論。無論是教育主管部門,還是孩子的家長,對這件事都要理性看待,不能把老師一棍子打死。



的確,現在有的老師缺乏起碼的職業道德,上課不好好講,暗示或者直接要求孩子們上自己的課下輔導班,客觀的說,這樣的老師大有人在。我一個親戚的孩子,她們初中班主任就是如此,赤裸裸地要求孩子們報其自己開設的輔導班,家長為了孩子不被歧視,敢怒不敢言,只好掏腰包,一個小時七八十元,一年下來要花費好幾千!其實,輔導班講的跟正常上課沒什麼區別。這樣做,苦了孩子,疼了家長,肥了自己。對這樣的老師,要堅決打擊,絕不手軟,他們丟掉公職也是咎由自取,家長肯定舉雙手雙腳贊成!



不可否認,也有一些負責任的好老師,課後辦班是迫不得已,收點費也情有可原。我家孩子上初中的時候,他們的班主任老師就非常敬業負責。到了初三下學期,僅憑課堂時間提高孩子們的學習成績見效太慢,有一次開家長會,家長們一致要求班主任組織其他任課老師課後再給孩子們開開小灶,並承諾按市場價付費。最後,班主任組織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等老師辦了一期提高班,只是象徵性地收了一點費用。像這樣的老師,如果一刀切,也嚴格按所謂的文件框框去處罰的話,就有點矯枉過正了,對優秀老師的教學積極性也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還有一個不容迴避的現實是,老師的待遇並不高,這與他們承擔的責任和付出的辛苦並不是成正比的。在城市,如此高的房價,如此高的生活成本,老師和我們普通人一樣,也需要養家餬口,那點可憐的工資應付柴米油鹽醬醋茶是捉襟見肘的。當一個人的收入不能給他提供體面的生活保障的時候,有點歪心思也就不奇怪了。如果,我們中小學老師收入能趕上甚至超過銀行、菸草、房地產、電網、通信、IT行業平均工資,讓他們活的很有尊嚴,他們還會挖空心思去搞什麼有償補課嗎?



所以,對老師有償補課一定要區別對待,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一棍子打死。處理之前,需要進行細緻的調查取證,要多聽聽學生家長的意見。對那些唯利是圖、有違師德的害群之馬,要堅決予以清理,以淨化教師隊伍。但是,對那些為了孩子的學習提高,並取得家長理解和支持的有償補課,還是要法外開恩的,畢竟他們的出發點和那些純屬斂財的老師是不同的。

希望還是對老師多一些理解吧!


管理那點事

我是律師我來回答。沒有法律依據。教師有償補課僅僅是違紀行為,沒有達到違法程度,不能開除公職。

其一,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人員,開除公職屬於非常嚴格的人事處理,必須有法律的明確規定。現在沒有發現法律上有具體的規定。如果某地出臺了這樣的文件,我只能說該地領導的依法行政水平還要提高。被開除公職的教師可以大膽向上級部門申訴。

其二,法律之外,談談對教師有償補課的看法。社會普遍對此比較反感。尤其是我們這裡,據說一些老師課堂上東拉西扯,重要的問題補習班才講,還是自己的老師自己的同學,不同的就是老師課後有償補課。教師太傾心於此,有違師德。

其三,雖然沒有依據直接開除公職,違紀查處還應該加強。補課費簡直成了中國家長的沉重負擔,必須對有償補課零容忍。


律師獨角獸

其實這就不是一個問題的問題!

法律上並沒有禁止吧!是一種職業,有它的上下班時間,正常教學之外的個人時間,任何規則和人是不能干涉的,這大家都得承認。

之所以現在出臺不讓補課的措施,是擔心老師課堂上不好好教,課後補習收取費用,利用身份要挾家長參加自己的補課班,這才是重點。

但如果老師不給自己教的孩子補課,甚至不給本校的學生補課,是不是就不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了,是不是就不存在規定所想杜絕的事情了呢?

老師在課外自由時間想幹什麼別人管不著。

假設名校之間的老師給外校學生補課,是不是就不應該干涉,管收不收費用,就是沒有道理的了!

其實名校的高中,很多老師都在課外給別的學校孩子補課,一則規避限制,二則可以要一個好價錢,以現在的制度根本就沒法管理,於法無據,你能奈何?

如果給外市的補課呢?由誰來管?

貓和老鼠總是要做遊戲的,更要平衡,不然日子都不好過,甚至要餓死了!


生活對我說

關於教師有償補課,作為一名普通教師也想說幾句。現在社會上對教師上課重點不講,專等著有償補課,虐待小朋友,歐打學生是一片喊打聲,破壞了學生家長與教師的關係,魚龍混雜,敗壞了為人師表的教師在社會上的地位。

再說幼兒園虐待小朋友,這是天理不容的事,鐵定是摧殘祖國花朵,誰的家長花大錢把幼兒這些機構,在幼教這個龐大群體裡,肯定有精神不正常的老師,幼兒園領導一定要有監控,隨時觀察教師的工作情況,讓家長了解教師,孩子的表現,特別是上級機構要監管到位,定期對教師進行健康檢查,一經篩選出精神病患者,及時讓其就醫,或轉崗。發現一個清除一個,絕不能讓個別現象影響教育形象,雖然比例很小,但在一個家庭,孩子身體心靈受到影響,就是百分之百。

再說教師懲罰學生,我認為對孩子的管理一味的說教,效果不明顯,沒有懲罰的教育是達不到目的教育,父母是笫一任教師,或嬌貫學生,或簡單粗暴,教法不當,把有問題的孩子推給學校,打架鬥歐,破壞紀律,與教師對著幹,在校打罵老師,在家不服管教,甚至傷害父母和其他長輩,將來會因學業成績太差,傷害他人而完不成九年義務教育,流入社會,成為人渣,公檢司法服務的對象,在家庭,學校這兩個教育環節中失教,孩子必然進入第三鏈節,破壞社會,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小混混,小偷小摸,成人進監牢,年紀大了沒有能力成為社會負擔。

對孩子一定要不失任何環節的管理,但無論是家庭,學校,還是社會,管理要得當,象對於小樹一樣,既要施肥,澆水,又要捉蟲,修剪,但不能傷根,創樹,象管理劉星一樣,有些葉子可以去的,有些葉子不能去,對於學生的安全是重中之重。

對於以上幾點,僅談個人看法,有不當之處,請用文明語言交流,凡是不會尊重人的人,也不會孝敬父母,父母教育你一定很失敗。文明上網,宏楊正氣。


陽光雨露177713209


教師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以目前的法律來看,是沒有依據的,但是這種相對極端的做法,一定會嚴重打擊教師補課成風的問題,也會對整個教育界不良的風氣起到清潔的作用,我個人不支持超越法律限定的做法,但是我希望可以針對教師“肆意補課”賺外快的行為進行立法:將教師補課賺錢開除公職,取消教師資格,並用不錄用,寫入共和國憲法,這樣就有法律依據了。



朋友們,盡10年來,教師有償補課成風,越刮越猛甚至波及全國,這樣所帶來的後果是嚴重影響了教學的正常秩序,同時也嚴重的干擾了每一個學生的正常發展,為什麼在正常的課時上老師不去上課,反而要在放學後,或者節假日去補課?每一個教師拿著國家的工資,為什麼不盡到一個人民教師應盡的責任?我的小學老師也給我補過課,每週六上午,補語文,一分錢都不收,還給我們買點小零食,那時我還覺得很不高興,因為玩的時間被佔用了,現在來看我真是遇到了好老師。



朋友們曾經有個統計,平均每個有學生的家庭每個月因為補課要支付2000元,這個數據不一定準確,我也不願意去具體考證,但是這確實不是一筆小的開資,每一個家長們難道你們願意將這2000塊錢讓教師們騙走?這補課費是你們應該拿的麼?教師們本來就應該在課堂上完成授課過程,如果都去補課,那要學校幹什麼?不如全部關了算了!



目前針對教師補課直接開除的辦法,我並不支持,因為沒有法律依據,但我可以接受這種做法,所以我希望將“教師有償補課,開除公職寫入憲法!這樣就可以依法懲處這些靠補課賺錢的“個體戶”教師了。



非專業車評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一經查實,全市通報批評、扣發全年績效工資、取消三年內申報高一級職稱資格,暫緩其教師資格註冊,並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應處分。特級教師、名師、教學能手等稱號獲得者從事有償補課的,報請相關部門取消其稱號及待遇,通報全市。黨員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先給予黨紀處分,再行政處理。

對校長而言,一學期內發生1起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校長年度職級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級,不得進檔;任期內發生2起以上針對不同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校長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級;一學期內學校發生3起以上針對不同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校長年度職級考核確定為不合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免去校長職務。

對學校,一學年內出現1起教師有償補課並查實的,在全市範圍進行通報批評;一學年內查實2起的,取消本學年學校評先樹優資格。


陽光數學課堂

近些年,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問題比較突出,滋生了一些不良現象。學校為了提高知名度和升學率,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有償補課;部分教師採取“上課不講下課講、校內不講校外講”的方式,誘導學生參加課外輔導班,提高個人收入。不僅增加了學生的學習負擔,加劇了應試教育的不良競爭,同時也損害了教師形象和教育環境。廣大家長和民眾十分反對,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是否合法合規呢?

教師有償補課,指的是教師以中小學生為對象,以獲取經濟利益或額外報酬為目的,從事課外輔導、補習的有償服務行為。《教育法》、《教師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學校的辦學行為、收費規範、教師的職業道德、崗位職責都作出了明確要求,教師有償補課既不合法,也不合規。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首次明確規定禁止中小學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構成有償補課的情形共6種:

  1. 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 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3. 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4. 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 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 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2017年6月5日,蘇州市教育局發佈《關於加強全市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治理工作的意見》,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由所在學校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停止違規行為,寫出書面檢查並清退違規所得,當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優評先、職稱崗位晉升、幹部提拔,並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對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

廉潔從教是教師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規範,有償補課有損於教師形象,違背了職業道德要求。部分教師名利燻心,學校管理部門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規範教育環境。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雖然違法違規,但也不至於一經查實就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只有情節惡劣的,社會影響特別嚴重的,才會撤銷職務、開除公職、解除聘用合同。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一旦被查實,職業生涯基本終結。

從教師有償補課中我們還能發現一些問題,要想杜絕有償補課現象,還需要提高中小學教師待遇,全面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足額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特別是對於邊遠艱苦地區、鄉鎮地區的基礎教育工作人員,教育部門、財政部門應該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教師待遇,提升教師社會地位。

有的家長對此很氣憤,教書育人是教師的義務和職責,國家給了他們那麼高的待遇,為什麼還要提高教師工資水平?

穩步提高義務教育教師待遇,既是時代發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提升教學質量的明智選擇。只有在提升待遇的基礎上不斷規範教師和學校的教學行為,才能更好地杜絕這種不良現象。

既然教師有償補課違法違規,那麼教師無償補課也是不可能的。無償補課雖然能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但廣大的中小學教師卻不一定樂意!

對此,你有什麼不同的看法?


重慶中公教育

教育部先後出臺《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處理辦法》《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大中小學教育、宣傳、考核、監督、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列出中小學教師不可觸犯的10種師德禁行行為,劃出高校師德7條紅線,提出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有償補課“六個嚴禁”,構建了覆蓋大中小學完整的師德建設制度體系。

教師〔2014〕1號: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前款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

  第四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

  (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

  (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王定華表示:

對於教師的有償補課,教育部等部門已經作出了明確的禁令,各地都應該執行,不應該找這樣那樣的藉口予以敷衍。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很多好的政策如果不落地,也是一紙空文,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對各地相關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做得好的地區,要加大表揚力度,對做的不好的要批評教育,要公開曝光,對嚴重違背有關規定的責任人,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由於種種原因,中小學生需要在課後進行作業或者是補習某些知識點,我們鼓勵老師們在教育教學規劃的大範疇之下提供幫助,這與違規收費補課是不一樣的。有些城市學校放學較早,老師組織志願服務,幫助學生在學校裡參加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對這種老師的奉獻精神,我們也是要表揚的,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出面,聘請社會愛心人士幫助課後的學生託管,沒有增加家長的負擔,各地也可以進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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