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兴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扩大)学习

「要闻」兴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扩大)学习

「要闻」兴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扩大)学习

6月28日下午,兴和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在党政大楼举行,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集体学习会上,政府副县长赵光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重要论述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全体参会人员以观看视频的形式,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了大型纪录片《辉煌中国之绿色家园》第四篇绿色发展部分。巡察办负责人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会上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张鸿,政府副县长杨振东,政府副县长赵光分别就个人学习体会进行了发言,并结合兴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要闻」兴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扩大)学习

付海青在会上作了总结性讲话,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曾生动比喻强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足以说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同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文件,特别是今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更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付海青强调,各乡镇、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持之以恒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以及自治区、市委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制度和举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烈意识,同时也要加快构建适宜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的具体举施。

付海青要求,各乡镇、部门要严守底线,针对我县当前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整治办法、发展思路。在治理“散乱污”方面,尤其是农村环境、林草地、河道乱挖滥采等整治工作,要有作为、敢作为、善作为,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切实尽心尽责,为打好打赢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兴和、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王晓军 图/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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