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害怕追刑责 夫妻忙履行

“聂法官,我们的执行案件都处理好了,一会儿去找你办理撤案手续。”6月26日一上班,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聂世辉就接到了申请人许某的电话。

被执行人王某、秦某夫妇是滑县某小学的老师,2014年间因为秦某的胞兄做生意需要用钱,王某和秦某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许某借款80000元、130000元交由秦某哥哥使用。借款到期后王某、秦某均未履行义务,许某遂将二人诉至滑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王某和秦某的工资账户。但王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自己并没有使用该笔借款,真正的借款人是秦某的哥哥,法院不应当冻结其工资账户。为此,王某曾多次要求解除对其账户的查封,并以其没有能力为由表示不予还款。承办法官告多次告知王某夫妇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二人均不予理睬。

鉴于王某夫妇拒不履行判决,滑县法院依法将其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发出限高令,并决定对二人实施司法拘留。考虑到二人的工作性质,执行法警没有到二人任职的学校实施拘留,而是到其住处传唤,恰巧二人不在家。

得知执行法警到住处传唤后,王某夫妇有点慌了神,他们找到公安局的朋友了解情况。朋友告知他们如果不履行判决,法院不仅要实施拘留,下一步还会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本人工作不保,其子女将来升学、就业也会受到影响。同时,秦某的哥哥因为做生意欠了别人很多钱,仅在法院就有六七个执行案件。其中一个案件的申请人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了解情况后,权衡再三,王某和秦某主动找到许某,先行履行了11万元,下欠的部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一年内履行完毕,许某表示谅解并向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冯军强 聂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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