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上半年组织生活会

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上半年组织生活会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交管队伍管理,根据《公安厅机关党员日常管理考评规定》要求,6月13日上午,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召开2018年度上半年组织生活会。

会上,支部书记彭晓军教导员首先与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安部关于向吕建江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文件通知,重点传达学习了总队领导在全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会议上的讲话。随后,根据2017年下半年组织生活会意见征集、问题整改的情况,由彭晓军教导员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分别从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群众、加强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汇报,并指出了支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党员活动日举办形式单一,活动的安排没有提前合理规划。二是个别党员精神状态、工作方式、素质能力与党的要求还不够适应。三是在打造业务精良、素质过硬、密切群众的党支部形象方面不够突出。同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结合工作实际,由班子领导带头全体党员围绕思想、学习、纪律、执法等方面还逐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不足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最后,彭晓军教导员结合党员民警发言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根据当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大队党支部建设,支部委员要做好党员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根据前期开展的岗位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逐一落实整改;三是时刻谨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阳光执法,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大队领导要结合队伍管理“八个一”工作法,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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