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省下的钱给网红了吗?

官司那点事带您分析"江苏镇江某会计舍命挪用930巨款打赏女主播"的那点事

近日,江苏镇江某会计挪用公款930万的巨款打赏给平台女主播的新闻瞬间刷爆了我们的朋友圈,各位律友是不是被惊呆了,随着镇江法院判处该会计有期徒刑7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20万,该案件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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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律熊今天带你了解一下打赏给女主播的钱,到底能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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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计将930的巨款以何种方式花销了,我们无从得知,所以我们从多个花销角度来分析:

第一,该会计在直播平台充值虚拟币打赏主播的部分,这部分的打赏是会计对于主播的表演的赠予行为,主播对这部分钱财的来源不知,是善意第三人,不负有审查义务,而且主播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因此官司那点事认为这种行为是主播的善意取得,理论上是不负有退还的义务。

第二,该会计在私下跟主播消费的金额,这部分的金额要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是主播不知道该钱款的来源下双方消费的金额,应当视为是个人赠予,主播理论上也不负有退换义务。

其次是主播在知道该欠款的来源的前提下,与会计进行消费,并且鼓励会计挪用公款的金额,那么主播的行为就构成了"不当得利",这部分消费的钱财不光需要退还,主播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以上部分的内容是官司那点事基于法律角度进行的分析,但因为该案件涉及金额巨大,社会影响也比较广泛,打赏主播的钱财最终会不会被追回,还需要国家机关对该事件进行定性,最终要看国家机关的处理,官司那点事也会持续跟踪该新闻,力求为各位律友提供最新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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