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故事|让“套路贷”无路可走

平安故事|让“套路贷”无路可走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陷阱

套路“贷”

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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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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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追击

近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套路贷”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某等人以名下有房产又急需借款的本地人作为侵害目标,与被害人签订高息借款合同以及虚假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再以收取“砍头息”“看点费”“手续费”为由大幅减少实际借款金额,待被害人无法还贷时,犯罪嫌疑人则逼迫被害人向自己或其他“套路贷”公司借款偿还之前的债务,被害人就此陷入“借新债还旧债”

的套路中,不断垒高借款金额,待无力还款或拖欠还款时,犯罪嫌疑人则先是通过电话进行言语威胁恐吓,继而到被害人住处,采用泼红油漆写大字、胶水堵锁孔等软暴力手段向被害人讨债,滋扰、威胁被害人的亲朋好友逼债。至被查获时,该团伙以“套路贷”方式向至少14人放贷,非法获利四十余万元。经审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某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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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说法

接下来平安君带大家揭秘何为“套路贷”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通常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心理,以小额借贷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手续费、看点费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及房屋租赁、资产抵押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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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虚构证据掩盖事实。

双方签订“阴阳借条”后,犯罪团伙带领被害人到银行按照虚高金额转账,形成转账记录,之后立即要求被害人取款归还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利用这些看似合法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不着痕迹地掩盖其违法犯罪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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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层层平账欠款飙升。犯罪嫌疑人往往故意制造违约陷阱,要求被害人短期内快速还款,待被害人无力偿还,犯罪嫌疑人则介绍其他公司“平账”,以相同手法迫使被害人借新款还旧账,从此陷入“借新债还旧债”的套路中,经过层层加码,最终债台高筑乃至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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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索债手段非法多样。犯罪嫌疑人常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窃听拍照、跟踪尾随等“软暴力”方式催讨债款;部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还根据掌握的签字借条、转账记录、公证材料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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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打套路,永远在路上

1.制定工作方案。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制定《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今后三年的具体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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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专门办案组。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从侦监、公诉等一线办案部门抽调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成立专业化办案小组,专门负责该类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确保优先办理、快捕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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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收案情况、立而不侦、久侦不结和违法立案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采取集中调卷、专人审查的方式,绝不放过任何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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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

再次提醒大家

当前“套路贷”案件时有发生,为避免被“套路”,大家一定要坚持“三不一做”:

一、不轻信免抵押、免息贷款信息;

二、不从不正规贷款机构借款;

三、不签订任何虚高借款合同;

如有碰到以上情形,请做到立即报警, 不给犯罪分子一而再,再而三敲诈勒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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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晋安、晋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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