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欠薪拒不還 法官釋法巧結案

父子二人辛辛苦苦在工地上做高架橋樑箱體制作,最後沒有結到一分錢工資,包工頭人就不見了,只留下一張證明父子工資為220元/天的證明條子。走投無路之下,工人父子拿著這張證明條來到固鎮法院起訴給付工資款。近日,固鎮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

據悉,被告單某是做高架橋樑箱體制作工程的,2014年7月份原告單某某父子跟隨單某在被告承包的呼和浩特南二環高架橋箱體梁製作工地幹活。兩個月後工程結束,單某未付工資款,只是出具了一張證明工資的欠條。單某某父子從呼和浩特回來後,多次找到單某索要工資款,單某一再拖延,拒不支付工資款,無奈之下單某某父子一紙訴狀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單某支付工資款15840元,交通費、誤工費、通訊費等合計4300元。

承辦法官仔細瞭解案件具體情況後,第一時間聯繫到了被告,告知其拒不履行欠款可能承擔的各種法律後果。通過法官耐心的釋法說理,被告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答應一星期內給付工資款及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原告單某某父子也主動撤訴,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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