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老赖”案开庭,坐牢就不赔钱?

27日,从去年开始引起关注的“教科书式老赖”案件公开审理,被告人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上诉。对于此次一审开庭,受害人的律师表示:“不会说是因为坐牢他就不用还钱”。

债务纠纷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国的法律也对债务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很多债务人并不会主动承担债务。

“教科书式老赖”案开庭,坐牢就不赔钱?

我国《民法通则》对债的规定十分明确: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权人往往赢了官司也难以拿到钱,债务人也会在判决之前转移财产。那么对债务纠纷该如何用法律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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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财产保全

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在提起诉讼之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如果在诉讼提起之前没有申请诉前保全的,在诉讼中发现债务人想要转移财产,也可以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诉中保全 ,这样就能大大减少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风险。

2 延长诉讼时效

虽然《民法通则》延长了诉讼时效,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债权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况。

我国的《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教科书式老赖”案开庭,坐牢就不赔钱?

面对这种情况,债权人要关注自己的债权是否将要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是,那么就应该采取措施来延长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人写还款计划、提供担保、收集自己曾催款的证据、提起非诉方式来延长诉讼时效。

而对于债务人,不要以为坐牢了就不用还钱,如果成为“老赖”后果很严重!

对“老赖”我们规定了失信惩戒制度,不要以为名下没车、没房、没存款,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就不用怕,现在法院可以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等存款用于清偿赔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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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如果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还会触犯《刑法》。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顽固的“老赖”,我们不仅需要各种制度的约束,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想必在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常见,法律的完善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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