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起典型“软暴力”案开庭: 为了追债到别人葬礼上放鞭炮

泼油漆、拉横幅、在葬礼上播放音乐……4月11日,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被告人张某等6人使用典型“软暴力”违法手段催收债务。这是自“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后,山东开庭审理的首起“软暴力”犯罪案件。

根据长清区检察院指控,张某自2014年以来从事高利贷业务,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张某在济南市长清区金某住宅大门、西墙喷涂“金某还钱”; 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举办金某之父金某某丧礼时,张某、贾某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还钱”、在丧局外聚集、放鞭炮、播放音乐、拉横幅,直至丧礼结束。9月20日上午,经公安人员出警批评制止后,张某等人继续实施这些行为。


村里多位证人证言证实,在金某父亲的葬礼上,张某等人在丧局门口放上小喇叭,播放音乐“好日子”,出丧当天,苑某某在现场穿着红色衣服。有证人提及,张某等人想把收账的礼钱拿走,后来看礼钱不多就没拿。

本案公诉人、长清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文介绍,意见明确了“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几种表现形式,其中一条即为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张某等人的违法活动中,许多都符合这一表现形式。

“从本案来看,在农村地区,老人的葬礼是一个家庭极为重要的事情,在出殡期间穿红衣、播喜乐、放鞭炮寻衅滋事,亲属村民敢怒不敢言,影响极其恶劣令人气愤。”王文说,对“软暴力”刑事案件的界定,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山东首起典型“软暴力”案开庭: 为了追债到别人葬礼上放鞭炮


(生活日报记者 刘懿颉 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马云云 实习生 刘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