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北运河上的神秘“船只”

有些人,可能《赌神》看多了,居然在河里弄了条船开赌场。(我发哥第一个表示服气)

锡北运河上的神秘“船只”

近日,锡山分局的蜀黍通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在锡山区锡北运河东北塘河段内的一艘船上又双叒一次成功捣毁一聚众赌博窝点,当场抓获刘某某、张某某、袁某某等涉赌人员101名,缴获赌资50余万元。

锡北运河上的神秘“船只”

4月上旬,东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锡北运河东北塘河段内有一艘船每到晚上10点左右有大批人员进出,且每次船只停泊的地点均不一样,行迹非常可疑,这引起派出所民警的高度怀疑。经过秘密调查发现,确定此船只为聚众赌博场所。

锡北运河上的神秘“船只”

侦查工作中,民警发现该团伙采用专门船只作为赌博窝点,虽然船体面积只有35平米,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空调、沙发、饮品应有尽有,一张办公桌大的赌桌周围密密麻麻围绕着许多人,常常寸步难行。

锡北运河上的神秘“船只”

有条件、有组织的团体常常利用赌船的流动性,选择在周围地域开阔、树木繁密的荒野河段进行赌博。同时,为迷惑公安机关的围剿,该团体采用一天一变的战略,即接赌客的地点每天都不一致。5月8日凌晨抽调百余警力组成“专案行动队”,集中开展抓捕行动,一举将涉赌人员全部抓获。

锡北运河上的神秘“船只”

经审查,该团伙刘某某、张某某、袁某某等人对其利用麻将牌以“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赌资较大”?

江苏省规定:起罚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200元。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开棋牌室的朋友就更要注意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构成“聚众赌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中有这样的表述: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锡北运河上的神秘“船只”

  亲属之间小赌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可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标准吗?一般来说,少量原则上应该是不突破各地规定的较大数额下限。具体请以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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