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工程」何時休?

投入近20萬元,將一座簡易公廁改造成了豪華公廁,但才剛開放沒多久,就因為修路要被拆掉了。這是近日發生在鄭州的一件怪事。對此,鄭州市政公司解釋說,他們在對公廁進行改造時,道路規劃還未形成。但有關官方網站的公示卻表明,早在公廁進行改造前一年多,規劃部門就已經公佈了道路的規劃方案。

投資20萬元改建的公廁,使用剛一年多就要拆除。也許,對於有的人來說,20萬元算不上重大開支,但對於老百姓來說,這筆款能幹成多少事?能資助多少名貧困大學生?人們為之惋惜、心痛之餘,不禁要問:“短命工程”何時休?

從前幾年的大連海景別墅、南昌四星級酒店、武漢建成才5年的別墅區、福建投資千萬的小學、成都市“非遺公園”、耗資2.7億元的雲南省河口縣濱江路沿岸的“中國—東盟河口國際旅遊文化景觀長廊”……“短命工程”在全國多地頻頻出現,有的一個項目數千萬,甚至幾個億,居然說拆就拆,說重建就重建,究竟是當地相關部門“不作為”還是“亂作為”,還是二者兼而有之?

每個“短命工程”的理由,聽上去似乎都冠冕堂皇。公廁改造雖然是按市裡統一要求,對50個公廁進行升級改造,但哪些能改造、哪些暫時不能改造,以及如何改造,當初為什麼沒有充分調研和論證?又是什麼原因驅使這些“短命項目”匆忙上馬?如果公廁改造方案存在先天性缺陷,是不是相關人員該接受問責和追究?

歷史雖然不能改變,但錯誤需要糾正,責任需要追究。遏制“短命工程”首先需要建立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完善工程建設、拆除決策終身追究機制,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的貫徹落實。根據“短命工程”對社會財富造成的浪費程度以及社會影響,對相關部門和當地分管領導進行嚴格問責,採取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進行追究,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決策失誤”。

健全完善審批監督機制。針對各類工程特別是重大民生工程建設進行嚴格審批和全程監督,不僅對拆除、建設等行為全程都進行嚴格的監督,而且對公共財政支出也要進行嚴格的審批和監督,把審批權、監督權全部放進制度的籠子裡,科學論證,依法審批,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全程“陽光操作”,防止“暗箱操作”。比如,將所有項目、全部環節向社會公開,包括投資多少、誰參與、誰決策等,實現公眾和輿論全方位監督。

縱觀已經顯現的“短命工程”都沒有太多的客觀因素,幾乎全是人為因素使然。其背後的政績和利益驅使一些地方建完就拆、拆了再建,如此“一拆一建”,水泥、鋼筋堆起來,GDP就上去了,浪費的錢是國家的,政績卻是自己的,還撈取了許多好處,真可謂“名利雙收”。如果對所有工程建設實行嚴格問責、終身追究,嚴格審批和全程監督,不僅名利全無,而且責任重大,決策還會越來越慎重、科學,審批和監督越來越透明、嚴格,“短命工程”也就會越來越少,直至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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