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全國普法辦公室發佈通知
表彰第四批
“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第四批
“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名單中
青海省有3個縣(市區)入選
他們分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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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
青海省德令哈市
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縣
被評為“法治先進”意味著什麼?
“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是全國普法辦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地區授予的最高榮譽稱號,是衡量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設、社會和諧的重要標尺。
在各地層層推薦、嚴格考核的基礎上
經全國普法辦認真審核
評選出了
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未來
國家也將更重視這些地區的發展
適當予以更多的支持
德令哈作為入選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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