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事業單位聯考熱點:《英雄烈士保護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7日全票表決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全面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英烈保護法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針對國家出臺的《英雄烈士保護法》談談你的看法。

五一勞動節標題

【態度】大大指出:“‘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而《英雄烈士保護法》的頒佈實施,旨在用法治的手段保障民族英雄烈士的合法權益,使英雄情懷和精神的影響力能夠永不消逝。

【背景】:我們必須看到,英雄是一個民族的脊樑,是一個民族的精神信仰,是一個民族不斷繁榮發展的內在力量。在抗戰年代,英雄為了民族解放拋頭顱、灑熱血、付出了巨大代價;在建國之初,民族英雄為國家各項事業建設發展奔赴一線,揮灑汗水,發揮才能創造價值;在近代,英雄在時代呼喚下敢於突破、用於創新,創造了無愧於時代、無愧於人民的偉大成就。但是,近些年來卻在網上陸續出現了一些侮辱、扭曲民族英雄的事件,比如網絡上對黃繼光、邱少雲等民族英烈進行抹黑;一些“精日”分子的荒唐行為時有出現;一些傳播侵略主義的錯誤價值觀在網上蔓延,不僅嚴重扭曲歷史,顛倒是非,還影響了社會風氣,給公眾造成誤導。

【意義】《英雄烈士保護法》有利於維護民族英雄的合法精神財產利益;有利於維護英雄烈士家屬的精神利益;有利於在社會弘揚正能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利於樹立國人民族信仰;有利於民族和國家更好的進步。

【落實】首先,需要政府和主流媒體加強《影響烈士保護法》宣傳,促進國人自覺遵守法律,尊重民族英雄烈士,銘記歷史;其次,政府部門應加大對民族英雄及烈士家屬的社會保障,提高其社會地位;再次,應將民族英雄、烈士事蹟整理彙編,通過權威媒體、部門進行宣傳,避免不法分子抹黑英雄,扭曲歷史;最後,針對社會出現的“精日”分子、傳謠造謠分子,公安機關應加大追查,依法嚴厲打擊,並予以曝光,使《英雄烈士保護法》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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