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楼顶的平台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吗?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在实务中还是非常复杂的,各地对这一问题的争议相当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比较主流的处理办法,现在就由天天君给大家进行分析。

焦点:楼顶的平台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天天君这里所说的楼顶平台一定是符合我国城乡规划的,不符合规划的楼顶平台,在楼顶上擅自所建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比如前段新闻报道的有人在楼顶建设了一个游泳池一样,这就没有经过我国规划部门的审批,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也就谈不上是否属于居民共有的问题,而应当直接拆除。

焦点:楼顶的平台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吗?

新闻报道一男子在楼顶上蓄水建设游泳池

楼顶平台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具备排他使用性,另一种不具备排他使用性。所谓的排他使用性是指该楼顶平台在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一般专属于最顶层的房屋),也就是说不经过该房屋,就不能到达楼顶。大家可能知道,有的楼顶平台是连接的公共楼梯通道,但是有的楼顶的平台是连接的特定房屋专有的楼梯通道。

对于连接公共楼梯通道的楼顶,明显就属于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隶属于所有业主的公共场所,那么就不属于专有部分,也没有什么争议的。当然,有的人可能就会人为地将该公共通道堵塞,造成只有从他家才能上到楼顶的情形,那么这样的楼顶平台仍然属于公共场所,不属于个人专有部分。

焦点:楼顶的平台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吗?

除了规划性和独立性之外,还需要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将该楼顶附随出卖给最顶层的购房者。如果开发商没有将楼顶出售给购房者,那么购房者无论如何都没有合同依据主张该楼顶的平台归自己所有。

焦点:楼顶的平台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吗?

综上,只有符合以上的条件,才能认定楼顶属于顶层业主所专有。

焦点:楼顶的平台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吗?

将只有顶层业主才能达到的楼顶认定为个人的专有部分,属于侵害其他业主的权益?是否合规?

答案是否定的,现在天天君就一点点分析,首先在规划上,该楼顶的平台规划完全符合我国法律。在实际使用上,因为该类楼顶只有最顶层业主才能到达,其他业主不可能到达该顶层,其他业主对楼顶享有所有权就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根本无法实现和享有任何权益)。在价格上,顶层业主也是为此支付了更高的费用,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在物业维护上,如果让所有业主支付承担物业费用,但是又无法实际享受权利,那么这种只承担义务而无法享有权利的规定就明显不公平。

综上,我们只能认定该类楼顶属于顶层业主所特有。

焦点:楼顶的平台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吗?

在买卖楼顶时,能不能单独购买?还是必须附随购买?

对此,最高法认为,楼顶平台只能附随购买而不能单独购买。如前所述,楼顶平台分为小区公共通道连接的楼顶以及只有最顶层的业主才能达到的楼顶。第一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开发商不能单独销售。而第二种因为只有最顶层业主才能到达楼顶,单独卖给其他人没有意义,因此只能附随出卖给顶层业主。

以上,就是天天君对楼顶平台所有权的分析,大家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在文章下面留言,更多的法律问题或者其他不懂的问题,也可直接向天天君咨询或者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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