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土廳公布「十六條」工作要點,助攻「三大攻堅戰」

下面,plus君就針對這份“十六條”,給讀者和網友劃劃重點哦。

焦點1

履職盡責

助力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要點提示:房地產市場一直是民眾最關注的熱點話題。自從國家高層提出“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調以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關土地供應的政策變化無疑也是行業和社會關注的焦點。這次“十六條”的關鍵用語是“穩定房地產用地市場預期”“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強化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和“切實規範徵地程序”等。

1.加強住宅用地市場調控。嚴格按照“五類”(顯著增加、增加、持平、適當減少、減少直至暫停)調控目標,制訂實施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穩定房地產用地市場預期。靈活採用“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後現房銷售或自持面積等競價方式出讓住宅用地。

2.優化住宅用地供應結構。按照“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要求,加快完善廣州市、佛山市和肇慶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政策。繼續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鼓勵建設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

3.嚴防以地融資風險。組織開展地方政府違規以地融資情況專項自查梳理。強化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規範開展土地儲備工作,嚴禁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配合做好地方政府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殭屍企業”退出後的土地資產應納入土地收儲範圍。

4.防範化解涉土領域群體性事件。切實規範徵地程序,實行貨幣安置、就業安置、留用地安置、留物業安置等多種形式的徵地補償安置方式,建設統一規範的省級徵地信息公開平臺,推進徵地信息公開。暢通信訪渠道、化解信訪矛盾,紮實開展涉土涉礦領域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地霸”“礦霸”。配合做好農合等金融機構改革涉及的不動產登記工作,研究出臺《關於加快處理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指導意見》,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抓好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重點對象、重點環節地質災害防治,推進國土資源系統安全生產工作,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焦點2

釋放政策紅利

助力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

要點提示:當前,農村“兩違”用地一直是各地政府大力整治的痛點問題。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加快推進,如何在加強違法用地管控的同時,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農”“強農”“興農”的政策思想,也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5.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各地要將建設用地預留規模優先用於保障貧困地區農民建房、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鄉村旅遊設施等重要民生建設。有序推進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研究制定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規範指導貧困地區農村土地開發建設和保護工作。改進和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精準扶貧項目用地計劃指標省級統籌,下達扶持指標支持粵東西北等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效能。

6.拓寬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利用途徑。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的前提下,允許節餘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採取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辦企業。拓展土地使用功能,鼓勵農業生產和村莊建設等用地複合利用,發展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業教育、農業科普、農事體驗等產業。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閒農房及宅基地,按照規劃要求和用地標準,改造建設民宿民俗、創意辦公、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等農業農村體驗活動場所。

7.全面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拆舊復墾。認真組織實施《廣東省全面推進拆舊復墾促進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方案(試行)》,出臺農村建設用地拆舊復墾管理辦法,完善交易規則,建設復墾指標交易平臺,落實好珠三角9市經營性用地出讓與全省農村建設用地拆舊復墾指標相掛鉤機制。拆舊復墾騰退出來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所在村建設,節餘部分以公開交易方式在省內流轉,所得收益全部用於精準脫貧和美麗鄉村建設。優先在貧困村開展建設用地拆舊復墾工作,優先交易其形成的復墾節餘指標,助推扶貧開發。堅決落實國家下達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任務,助力國家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8.支持開展“舊村莊”改造。優先將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舊村莊土地納入“三舊”改造標圖建庫範圍,允許其同步辦理土地徵收和標圖建庫手續。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的,可由政府依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自主申請為其辦理土地徵收手續,徵收后土地仍可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在舊村莊改造中,市、縣人民政府通過徵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經營性開發的,其土地出讓純收益可按不高於60%的比例,依照有關規定專項用於支持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自主改造,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9.建設高標準農田。優先安排實施貧困地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提高農田質量,按照1500元/畝的補助標準,及時下撥年度省級補助資金。鼓勵各地配套資金或引入社會資金加大投入,允許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標和糧食產能指標通過省耕地儲備指標交易平臺在省內有償轉讓,所得經濟收益主要用於支持鄉村振興。

10.發揮墾造水田的政策效應。

適當放寬省定貧困村墾造水田的地類要求,優先安排貧困村範圍內的墾造項目。省級實施的墾造水田產生的指標交易所得在扣除成本等費用後,全部用於農業農村建設。將墾造水田地塊涉及的青苗補償費、施工建設期間無法種植的補償費、水稻種植收益降低補償費和土地承包權人激勵補貼“三補償一補貼”費用直接發放到權益人補償卡,切實保障農民權益。鼓勵農民投工投勞參與墾造水田工程建設獲得報酬,增加經濟收入。

11.加強農村基礎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農村地籍調查,全面摸清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其上農房分佈和使用情況。加快推進數字縣(區)地理空間框架和“一村一鎮一地圖”建設工作,將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延伸到貧困地區。

焦點3

主動作為

助力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要點提示:

近期的中央環保督察讓社會各界進一步聚焦廣東的汙染防治工作。對政府來說,要從“水陸空”等多個方面出臺有力措施加以應對,值得注意的是廣東基於多年來在“三舊改造”方面的成功實踐,明確提出支持工業企業實施“舊廠房”改造,由此來助力汙染防治工作。

12.積極參與大氣汙染防治。配合開展全省“散亂汙”工業企業(場所)底數排查工作,為符合整合搬遷和整改提升條件的企業依法辦理用地審批、登記等手續。全力支持清潔能源發展,建設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採先導試驗區,有效保障海上風電、太陽能、天然氣等重點能源建設項目用地需求。積極做好未確定建設單位的國有建設用地(含儲備土地)、礦山、違反土地管理的建(構)築物拆除等揚塵汙染防治工作,對裸露地面採取覆蓋或灑水等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汙染。

14.加強土壤汙染防治。嚴格建設用地准入管理,配合環保部門逐步建立汙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對列入汙染名錄地塊要在治理修復達標後,方可進入用地程序。嚴格落實《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用地保障工作方案》,加快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強化未利用地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汙染,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區內的未利用地,實行強制性保護。配合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將重度汙染耕地劃出永久基本農田。積極支持固體廢物處置與資源化利用的用地需求,配合開展相關違法行為專項督查。

15.推進生態保護區建設。編制實施廣東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嚴格用途管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和粵北生態特別保護區。堅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徹底清理涉及自然保護區礦業權。開展綠色勘查試點,探索建立綠色勘查長效機制,健全綠色勘查標準規範和監督評估體系。將礦區環境優美、礦山揚塵汙染防治、汙染物達標排放、植被綠化及生態環境保護等措施納入綠色礦山建設標準。新建礦山要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力爭至2020年建成綠色礦山250個。加快推進礦山石場治理復綠工作,2018年完成400公頃礦山石場治理復綠任務。積極推進生產礦山加快綠色環保技術工藝設備升級換代,推進韶關市仁化縣和河源市連平縣2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工作。

16.支持工業企業實施“舊廠房”改造。高汙染高排放或危險化學品工業項目涉及搬遷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經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可協議出讓或租賃方式重新安排工業用地,原址符合“三舊”改造政策規定的,鼓勵交由原工業企業自行改造,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可按規定以出讓收益對原工業企業進行補償。對於以拆除重建方式改造,且改造用於重點支持的產業類項目的,可傾斜獎勵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通訊員】黃華坤

【校對】吳荊子

【作者】 馮善書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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