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单位“优秀”4个单位“一般”

考评采取实地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

通报称,本次考评采取考评组实地考核、汇总监管单位信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

根据考评方案,对第一类考评对象7个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第二类考评对象26个外部行政执法任务相对较多的市政府部门实行全面考评并且评定等次。对第三类考评对象21个外部行政执法任务相对较少以及以行政协调、内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市政府部门,以自查自评为主,不纳入全面考评和评定等次。

部分单位热线电话不畅通

惠州市府办在通报中称,对依法行政考评情况综合分析,惠州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既有进步、也有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许还有差距。

通报中指出的情况包括:各单位普遍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单位随意发文现象仍然存在,对有些内容涉及群众和企业权益的文件,没有履行“三统一”、征求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部分单位未公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决策程序存在走过场现象,不注意归档决策资料。

此外,部分单位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调查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条文和裁量标准不恰当,执法文书要素不齐备以及推诿执法职责等问题。部分单位未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公开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有些栏目公开信息内容有误。部分单位热线电话不畅通,未及时回复司法建议,逾期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部分单位社会评议满意度偏低。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针对依法行政考评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在制度建设、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纠纷化解、政务公开、权力监督、法制宣传等方面抓实抓好,形成长效机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知多D

2017年度惠州依法行政考评结果

1.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7个)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22个)

惠城区人民政府、博罗县人民政府、惠东县人民政府、龙门县人民政府、惠阳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改革局、海洋渔业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水务局、教育局、质监局、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房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林业局

3.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4个)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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