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否决新掌舵 长江财险遇坎

监管否决新掌舵 长江财险遇坎

拟任总经理遭监管否决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不予许可宋静刚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经审核,宋静刚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予核准宋静刚担任长江财险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而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五年以上”、“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五年以上”、“其他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四项任职经历之一。

从宋静刚履历来看,虽然已有经济学学士学位,但是金融保险业的从业经历几近空白,在进入长江财险主持工作前,主要在中国国电集团旗下公司从事管理工作,曾被任命为总会计师。不难看出,宋静刚虽然在电力领域是一名老将,但这不足让监管部门信服他能担当一家险企负责人。

不过,宋静刚作为拟任总经理临时负责人期间,已频频在各地分支机构指导经营工作。

五年四换负责人

公开资料显示,长江财险成立时间为2011年11月,注册地在湖北武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晓波。国电集团及国电资本控股合计持股比例达34%,为长江财险的实际控制人。

在长江财险经营的6个完整经营年度中总经理频繁更换,多为大股东派遣而来。原保监会信息显示,2013年9月核准郑则鹏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并于2014年6月核准董事、总经理任职资格,郑则鹏在长江财险的任职到2016年一季度结束。公开履历显示,该人士为原国电资本控股总经理、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二季度,长江财险向原保监会报送了彭柱石作为临时负责人。2017年3月,经原保监会批准,彭柱石担任公司总经理。但仅仅过了一个多月,彭柱石就因故辞去总经理职务。经公司大股东推荐,由宋静刚作为经营管理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务。

业务高度依赖股东

不过,因为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原保监会在2017年一季度对长江财险开展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6日下发监管函。

高管频繁变更之下,长江财险经营业绩并不理想。数据显示,2011-2015年,长江财险净利润分别为-1347.53万元、1168.08万元、-102.97万元、892万元、2191万元。进入2016年,该公司开始大幅度亏损,亏损额度为6214.6万元。2017年,长江财险经营情况仍不乐观,亏损额度达到了1.1亿元。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指出,地方性险企不能总是以为“背靠大树好乘凉”, 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或许还需主动求变。

“一把手”审核趋严

近年来,保险机构大股东或实控人“一言堂”现象屡禁不止,高管不作为、带“病”上岗、频繁跳槽等问题在保险业屡见不鲜。为此,银保监会正在修改董监高任职规定,以严把高管“入口”。

不难看出,监管部门正在通过这些举措把好准入关口,并加强对“董监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持续监管,全面描绘“董监高”的职业全貌。有业内人士指出:“监管不断加强,对保险公司高管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也能倒逼公司合规经营。”

不过,此次长安财险新任总经理任职资格被拒,一位保险专家认为:“监管部门希望保险行业高管有保险从业经验,这也反映出监管对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核保持审慎的态度,要求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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