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退休人員養老金怎樣調整?

水流雲在草青青

7月2日,地處我國西部,位於青藏高原的青海省由省政府新聞辦發佈了2018年青海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方案細則。明確青海省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此次養老金調整是繼2005年以來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第“14連漲",也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第3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辦法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待遇。將有42萬多名退休人員直按受益。

那麼,2018年青海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會怎樣上調呢?

一、調整範圍和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以及按政策納入企業基本養老金保險範圍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統一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養老金上調幅度為全省退休人員2017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5%。

三、調整辦法和標準

繼續釆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所謂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根據青海地處青藏高原、條件艱苦的實際情況,按照退休人員所在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養老金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所謂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企業和機關事業實行統一的調整辦法,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礎上,繳費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國家和省裡統一規定正常計發的本人2017釆年12釆月基本養老金總額(含冬季取暖補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住房補貼、物業補貼項目)的1.4%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低於24元的按24元增加。

所謂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年滿70週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按70歲~74歲、75歲~79歲,80週歲及以上3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40元、60元。

另外,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不能低於當地人均養老金水平。

青海省人社廳、財政廳特別強調: 這次退休人員上調的基本養老金要確保在7月底之前按時足額髮放到退休人員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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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國家發佈2018年養老金調整通知,要求全國各地對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要在2017年人均養老金的基礎上上調5%。

由於2017年上漲幅度是5.5%,所以大家非常關注是不是養老金下降幅度比較大。實際上我們的人均養老金上漲幅度,是在2017年基礎上上漲的,如果相比較2016年的話,僅僅相差0.225%。

不過我們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因為以前的我們養老金調整方案也有相應的需要完善之處,所以2018年各地會對養老金調整略作改動。

7月2日,青海省公佈了2018年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兩種方式仍然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種方式。

這是青海省第一次使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一個退休方式調整,調整方式更加公平。

定額調整是維持去年的幅度,每人每月增加30元。但是,2017年主要針對條件艱苦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15元額外養老金。2018年覆蓋面很廣,根據艱苦地區的分類,分別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的養老金。

按工齡調整,沒有任何變動。依舊是交費年限15年以下的,增加4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每一年增加三元。

按上年度養老金掛鉤,由按2017年12月本人養老金的1.4%進行調整。包含冬季取暖費補貼,機關事業單位包含住房補貼和物業補貼項目。下降0.6%。

另外,青海省今年有一個變動就是取消了65歲到69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傾斜照顧。因為國家要求很明確,傾斜調整是重點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予以傾斜照顧,各地不得突破政策。對於傾斜調整的標準也降低了10元。




青海省2018年的調整方案與去年相比變化不大,而且實現了企業和事業退休人員統一,更加公平公正,照顧了偏遠地區群眾,上調幅度也達到了5.06%,總體來看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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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018年青海地區退休人員養老金怎樣調整?

2018年7月2日,青海省政府在新聞發佈會上通告了《關於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青人社發【2018】66號),青海成為全國繼上海、河北、北京、遼寧之後,今年全國第五個公佈退休人員調整方案的地區。該通知要求青海各地區社保機構辦好民生實事,7月底前儘快把1-7月的增發的養老金落實到位。調整後人均養老金增加206元,養老金水平在全國繼續處於僅次於西藏地區的領先地位,在西北地區最高。42萬退休人員將受益。

那麼具體到底是怎樣調整的呢?

仍採用近年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老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採用統一辦法進行調整,100%並軌。今年加大了定額調整的金額,降低了掛鉤調整的比重,公平和效率並舉。今年高齡人群的劃分界限為70歲,70歲以上的另外增加傾斜性質的養老金。

一、調整範圍

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正式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且已經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群統一調整養老金。


二、定額調整

1、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艱苦邊遠地區的,屬於2、3、4、5、6類地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15、30、55、90元。

三、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統一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再增加45元的基礎上,每超過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2、與本人2017年12月養老金絕對額掛鉤(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包含房補和物業補貼費用),增加1.4%。低於24元的,按24元增加。

四、傾斜調整

1、2017年12月年滿70-74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75-79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調整後企退軍轉幹部,最低養老金水平不能低於本地人均養老金水平。

【案例】2017年50歲企業女性,二類艱苦地區退休,工齡30年,2017年12月養老金為4000元,本次增加的養老金金額=定額調整40元(30+10)+與繳費年限掛鉤90元(45+15*3)+與本人養老金絕對額掛鉤56元(取暖等補貼略,4000*1.4%)+傾斜調整0元=186元,加上取暖等補貼,上調200元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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