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件引發房東和租客的討論:
房子著火了,房東和租客誰要負責任?
房子被燒了,房屋的損失誰來承擔?
住戶萬一要有傷亡,需不需要賠償和負責?
......
為此,有房有家的專業律師給您幾條參考意見:
2、火災中造成的財產損失、人身損害及相鄰的損害,均為損失的組成部分。
3、若住宅發生火災,責任承擔最重要的依據是火災發生的起因。若火災由住戶的原因發生,如抽菸、廚房用火不慎等,主要由住戶承擔責任;若火災由原房屋內部原因產生,如電線老化等,則由應當負責房屋維修及維護的主體承擔主要責任(一般為產權人)。
所以出租屋內發生火災,不僅和租客有關,和房東也有關係。
再加上租房中的各種風險事件遠遠不止發生火災一種,
因此,更重要的是——
做好風險的防範工作!
房東應該怎麼防範租房風險呢?
管家提醒
1、仔細甄選租房者,杜絕群租。房東要詳細瞭解租房者基本情況,如工作單位、籍貫,居住人員等,對群租說不。
2、拒絕任意改造房屋結構,確保房屋安全。出租房屋時,房東首先要保證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標準,不存在安全隱患,對租客做好告知義務。
3、加強日常關心,定期回訪租客。房東應經常詢問租房者房屋的情況,並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況。一旦發現所出租房屋有異常現象,如發現安全隱患(如家電問題等)要及時排除,切不可掉以輕心。
那麼新的煩惱又來了——房東太忙,沒有時間和精力經常關心出租房和租客,怎麼辦?空置不出租,白白損失租金?
交給二房東,房屋改造、人員群租的可能增加,各類風險倍增!
專家建議:房東如果想要將自己的房屋出租,又沒有多餘精力管理,其實可以給自己的出租房找個像有房有家公司的專業管家,幫您租,幫您管,幫您跑腿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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